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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长牙齿” 山西让教育问责更有力

2021年08月19日10:48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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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8月19日电(李梦文)用好督导“利剑”,提升治理水平。今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秋柱表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具有山西特色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据悉,为着力解决长期以来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督学队伍建设弱化、督导权威性不够、约谈问责不力等突出问题,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作出系统设计和制度安排。

《实施意见》共7部分、28条,体现“五项改革”措施:

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充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省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任主任,省政府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教育厅厅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扩增至23个。省教育厅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同时,各市县比照省级层面的做法,设立或调整充实相应的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通过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明察督导与暗访督导等“四个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问责机制改革。完善报告、反馈、整改、问责等八个方面的制度,让教育督导的“制度链条”环环相扣。同时,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强化了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

督学管理改革。各地督学原则上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督学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同时,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建立督学退出机制。

保障机制改革。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区教育督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同时,提升信息化手段在教育督导中的应用,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为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八大举措,包括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从而让督导“长牙齿”,问责更有力。

山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及重点,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责编:雷昊、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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