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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6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2021年08月20日11:10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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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8月20日电 (朱紫阳)近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太原交警支队制定了6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太原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百万,年增长率为29.5%。电动自行车在给大家的生活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骑车人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此次太原交警支队出台有关措施,旨在最大限度解决顽疾。

6条措施如下:

1.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挪用、涂改、冒领或伪造电动自行车号牌。

2.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应当保持车辆原貌,不得加装棚架装置、改装动力装置,以及有碍行驶安全的其他装置。

3.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严禁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

4.电动自行车严禁闯红灯、严禁越线停车、严禁转弯或掉头时不按规定通行。

5.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需佩戴头盔,雨天或夜间骑行需穿着颜色鲜明的雨衣或易被识别的衣物。

6.驾乘电动车行驶中遇民警检查时,应当主动配合、停车接受检查。严禁冲关闯卡。

(责编:朱紫阳、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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