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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力量 幸福吕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撑起法律“保护伞”

张婷婷
2021年09月14日20:13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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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职工,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稳定。

2020年8月,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两家欠薪不发的公司作出处罚;今年4月,吕梁市人社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59户单位向社会公布;5月,吕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利用“流动仲裁庭”在企业处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不同的场景,却是相同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故事,在吕梁山不断上演。

“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全方位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吕梁市全面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要求举措,着力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建立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赢,让和谐劳动关系为吕梁高质量发展“加油”。

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在吕梁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智平看来,源头预防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今年以来,吕梁市人社部门联合市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人社部门以小微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截至目前,吕梁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0%,规模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全覆盖。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确保每一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全市人社部门的职责所系。”刘智平表示,全市人社部门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实行在建项目根治欠薪“五项制度”,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扎实推进治欠保支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年来,吕梁市累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34亿元,督促补缴社保费用1.76亿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59户单位向社会公布,其中将52户单位或个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吕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连续两年位居山西省第一方阵。

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558件,涉及劳动者7068人,涉案金额4.99亿元,调解成功率71%,仲裁结案率98%……这是吕梁市人社局信访仲裁科负责人吕俊丽给出的一组统计数据。“吕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实现了弯道超车、跨越式发展。”

经过持续两个多小时的开庭,4月22日,吕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市某企业处理了一起社会保险、工资福利、休息休假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委利用“流动仲裁庭”制度将仲裁庭搬到劳动者身边,体现了仲裁高效便捷的特点,也做到了最大限度的案结事了,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庭审结束后,仲裁员还就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宣传,以此规范企业用工,减少争议发生。

在吕梁,走出去的“流动仲裁庭”,更是让每位劳动者切身体验到“维权就在身边”。“我们将示范推动‘流动仲裁庭’工作,稳步拓宽流动仲裁服务领域,打造吕梁调解仲裁工作新名片。”对此,刘智平信心满满。

据介绍,过去一年,吕梁市人社部门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市13个县161个乡镇100%全覆盖。与此同时,吕梁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动态监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互联网+监察”的新模式。

如今,吕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持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劳动关系工作日益法治化、规范化。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道路上,刘智平表示,吕梁市人社部门将继续高奏凯歌,奋力前行。

(责编:张婷婷、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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