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老兵” 山西探索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新模式
人民网太原4月17日电(记者张婷婷)近日,记者从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该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力推动提升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有效促进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指出,该省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让律师提供优质高效、专业多元法律服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以深入开展“法润老兵”专项行动为主要载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政策支撑,不断细化工作措施,扎实稳妥逐步推进,力求探索形成更加契合实际、更能体现尊崇、更具法治理性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山西模式。
到2026年底,力争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思路举措更加明晰,服务质效更加显著,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广大退役军人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满意度指数更高。
需要指出的是,《意见》所讲“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是指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案涉地在山西省行政区划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专业多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法律需求,即积极引导和服务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以及其他符合本意见宗旨精神的公益法律服务。但经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综合会商研判后,不适合于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相关情况除外。
据介绍,全省将深入开展“法润老兵”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具体工作,既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规范退役军人行为,又助推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化、规制部门行政行为,以退役军人“些小民声”折射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让退役军人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根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窗口,受理服务对象涉法纠纷案件,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可以享受的权利救济途径,全面准确登记案件信息和服务对象具体诉求,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台账,对各部门受理的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定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符合条件的做好帮扶救助等工作。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