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丨全款买新房,半年没备案 山西河津:已督促解决
人民网太原7月22日电(田小丽)“平台办事效率很高,谢谢办理部门为我排忧解难,问题很快得到妥善解决。”近日,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网民在接到回访电话时,为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以及办理部门点赞。
据了解,该网民在河津市九龙大街全款买了商品房并于2023年12月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半年多过去了,由于开发商未把网民已交付的购房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备案。“购房合同备不了案,我们就没法办不动产证!”6月5日,网民情急之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求助。
“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并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决定。”网民在留言中提出诉求。
网民留言截图。(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收到网民留言后,河津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交由河津市住建局办理此事。
经查,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河津市住建局随即督促开发商——河津市晨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网民缴纳的购房款退还给网民,并由网民缴纳至该公司资金监管账户。6月21日,网民的购房合同完成备案。
此外,河津市住建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运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运建房字[2022]59号)第十五条、第三十条规定,对河津市晨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
“如果逾期未整改,将暂停其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河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官方回复及网民评价截图。
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连日来,河津市住建局对全市有在建工程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维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河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主要作用是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为了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建议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再付款,且将购房款一次性全部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群众利益无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决的困难?欢迎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难事、烦心事说一说。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