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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臨汾選派干部入村任職,整治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

好干部派進村 新氣象在眼前(干部狀態新觀察·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本報記者  胡  健
2020年08月13日07:3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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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解決部分農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山西今年在全省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返鄉進村任職行動。干部返鄉進村任職,怎麼選、怎麼管、怎麼用?山西臨汾已經向381個軟弱渙散村選派干部任村黨組織書記,探索了行之有效的選派管理模式,助力鄉村組織振興。

  

  “多年的農村工作經歷,使我深愛這片熱土,更能體會到群眾的所需所盼。擔任村黨總支書記后,我要在建強組織、強村富民、服務群眾上更加用心用情用力。”在山西省臨汾市選派到村任職干部集體談話會上,洪洞縣明姜鎮石門峪村黨總支書記王麗麗說。

  鄉村振興,離不開村裡的領頭雁。《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規定,對沒有合適人選的,上級黨組織可以跨地域或者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黨支部書記。山西今年在全省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返鄉進村任職行動,其中,臨汾市已經向381個軟弱渙散村選派了干部任村黨組織書記。

  變起來

  村黨組織書記隊伍結構老化、能力欠缺,現狀急需轉變

  一組數據可以看出問題:山西全省范圍年齡在56歲以上的村黨組織書記佔到36.5%,44.9%的村黨組織書記連任3屆以上﹔高中及以下學歷的村黨組織書記佔到84.8%。

  這是山西省組織部門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入村任職前進行的數據統計。“村黨組織書記隊伍面臨結構老化、素質不高、能力欠缺等問題,導致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出現‘整頓、癱瘓、再整頓、再癱瘓’的情況。”山西省委組織部部長曲孝麗說。於是,經過前期調研和摸底,山西決定從機關和事業單位選派干部,赴軟弱渙散村任村黨組織書記。

  然而,“往什麼村派、派什麼人去、如何管得好、如何立得住”,選派工作面臨著難題。

  在臨汾,試點工作剛啟動時,一些縣委書記有顧慮、有些鄉黨委書記不放心。“今年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實現全面小康社會交答卷的時候,這時候換了村支書,萬一交不了‘卷’,群眾就不會滿意。”某縣委書記說。鄉黨委書記與村支書的工作聯系較多,一些鄉黨委書記覺得老支書好用、土辦法管用,怕新下來的選派干部經驗不足、治理不好村子,舊的矛盾沒解決,又產生新的矛盾。

  隨著試點工作的開展,縣委書記和鄉黨委書記的顧慮被打消了。有不少選派干部都是回到原籍或者鄰村任職,他們不僅熟悉村裡情況,而且一直想為村子的發展出力,干勁十足。

  據統計,臨汾全市選派村佔到行政村總數的18.04%,特別是大寧、永和、隰縣等5個原國定貧困縣,選派村比例達到25.86%。

  “許多大學生村官當上了鄉鎮干部,到了縣裡工作,這次又報名回原村任支書﹔許多曾任駐村第一書記的干部,離開好幾年了,這次也報名回去。”臨汾市委書記董一兵說,“他們對回村工作有信心,選派他們回到村裡工作,我們更有信心。”

  選出來

  規范程序,將合適的人選派到合適的位置上去

  堯都區賈得鄉石村村支書郭永紅,48歲,是選派返村的干部。他回村任職后,村裡經常外出做生意的裴紹科也回村了。郭永紅長期研究無花果茶,而無花果正是石村的重要產業。裴紹科說,“村子有希望了。”

  像郭永紅這樣個人專長與村裡發展相匹配的選派返村干部,還有很多。選派前,臨汾市的鄉鎮黨委根據選派村實際,為需要的干部“畫像”,選派干部客觀審視自身,提出任職村類型和具體任職崗位。隨后,各縣根據村情民意和干部類型,讓黨群干部進弱村、經濟干部進窮村、政法干部進亂村、農業干部進產業村、科技干部進專業村,將合適的人選派到合適的位置上去。

  明確了選什麼人,還要解決怎麼選的問題。臨汾採取“兩薦兩審三比選一公示”辦法,對人選把好政治關、資格關、素質關、民意關。

  侯馬市鳳城鄉香邑村村支書董菲,原是侯馬市司法局澮濱司法所負責人。董菲任職后,對村民加強普法宣傳,針對群眾反映的村農貿市場環境臟差問題,制定管理辦法,重新規劃攤位,村貌煥然一新。香邑村村民說,“董書記懂法、知法,關鍵是有辦法。自從她到村后,家長裡短的矛盾少了,村民心齊了、村裡更和諧了。”

  “經過這些程序選出來的干部,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成為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的組織保障和智力支撐。”臨汾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

  “過去給村支書培訓,准備的備用筆芯無人領取。”襄汾縣委組織部門工作人員說,“這次給選派的村支書培訓,備用筆芯不夠用。選派干部作了厚厚的筆記,他們的工作熱情和態度令人感動。”

  幫起來

  關愛激勵、管理考核並重,幫助督促返村干部盡職責、干實事

  在臨汾多個村庄,記者發現,選派干部受到村民歡迎,“他們真正擔起了村裡的責任。”侯馬市新田鄉黨委書記梁效杰說,“過去,窮村的干部,鄉鎮推一推,他們動一動,有時推了也不動。現在選派干部下去后,主動謀劃工作,制定規劃。”

  為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優秀干部返村任職,臨汾市出台了關愛和激勵干部的措施。臨汾為選派干部制定了提拔晉升和待遇保障等十條激勵保障措施。同時還規定,選派干部原有工資、職級、待遇不變,依據年度考核情況,參照當地村黨組織書記待遇報酬發放考核獎勵、村集體經濟創收獎勵。

  同時,為打消個別人的“鍍金”念頭,山西省委還規定,選派干部到村工作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屆(5年),任職期間必須“五天四夜”吃住在村,不得“走讀”。同時建立召回機制,選派干部到村任職一年后,所在村考核排在本鄉鎮(街道)后10%、仍然被列為軟弱渙散村或本人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扣發考核獎勵的50%,由縣(市、區)委組織部提醒談話,並決定是否召回﹔連續兩年存在上述情況或當年考核為不稱職的,予以召回。

  據山西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績效管理對選派干部的工作內容、目標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能有效提升他們的服務水平。


  《 人民日報 》( 2020年08月13日 13 版)

(責編:李夢文、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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