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開曝光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省紀委監委中秋國慶期間公開曝光第3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為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朔州市懷仁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朱玉罡對待組織生活敷衍應付,剖析材料照搬照抄問題。朱玉罡對待組織生活不嚴肅、不認真,懷仁市政協黨組班子2017年度、2018年度的對照檢查材料中,問題原因剖析、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等內容,均照搬照抄2016年度對照檢查材料。同時,其個人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材料,也與2016年度對照檢查材料高度雷同。2021年7月,朱玉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臨汾市大寧縣中醫院院長閆國鋒違規為其子操辦訂婚宴問題。2021年3月26日、28日,閆國峰在為其子訂婚過程中,先后兩次設宴,並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等贈送的禮金,共計1.36萬元,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4月,閆國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3.呂梁市石樓縣裴溝鄉人民政府副鄉長薛鳳玲違規收受高檔香煙問題。2019年4月,薛鳳玲在負責推動開展環境衛生大整治工作過程中,違規收受某環衛公司贈送的10條高檔香煙,價值共計6000元。2021年1月,薛鳳玲受到政務記過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4.晉中市榆社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副主任連永剛違規收受禮金、項目驗收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連永剛在擔任榆社縣畜牧獸醫局副局長期間,先后兩次違規收受某合作社贈送的禮金,共計8000元;在組織對2018年度養殖產業項目驗收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不認真,審核把關流於形式,導致9.9萬余元國家專項資金被違規領取。2021年7月,連永剛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5.晉城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科科長劉海敏作風漂浮、落實工作不力問題。2020年8月,省應急管理廳下發通知,要求為受疫情影響,許可証照順延的各相關企業,自通知下發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劉海敏作為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科科長,工作浮於表面,收到該通知后,既沒有認真傳達學習,也沒有督促落實,只是將文件在該局網站一挂了之,所轄縣(市、區)應急部門未能及時掌握、有效落實文件要求,使得某化工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証逾期被注銷,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6月,劉海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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