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對一起涉案金額3575萬的33人網絡非法經營案提起公訴

人民網太原9月29日電(張婷婷)今日,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太原市尖草坪區檢察院日前對“3·09”非法經營案中的許某某等33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向尖草坪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涉案金額高達3575萬元。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4月29日,被告人許某甲、蔣某某、任某某、許某乙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由被告人許某甲、蔣某某負責聯系非法網站,被告人任某某負責聯系跑分通道,被告人許某甲、蔣某某、任某某還負責運營四方平台,充當客服,被告人許某乙負責搭建四方平台、技術維護。被告人林某某、崔某某、趙某某搭建轉卡跑分通道,被告人林某某負責聯系第四方支付平台,被告人趙某某、崔某某負責發展碼商、碼農。被告人許某甲、蔣某某、任某某聯合被告人林某某、崔某某、趙某某為境外非法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幫助並賺取高額佣金,發展被告人劉某某等20余人為碼農、碼商負責轉移涉案資金,要求該20余人提供銀行卡賬號、銀行卡密碼、網銀密碼,並按照要求填寫上傳至跑分平台,被告人趙某某、林某某、崔某某下發指令指揮碼農轉移涉案資金。經查明,本案涉案金額3575萬元。
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對許某某等人涉嫌犯罪立案偵查后,尖草坪區檢察院承辦組檢察官第一時間前往偵查機關了解案情,對案件定性和處理提出指導意見,就証據情況與偵查機關建立及時溝通協調機制,對該案的法律適用問題達成共識。在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過程中,建議偵查機關重點核實每名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團伙中所起作用以及涉案金額。
尖草坪區檢察院受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該案后,承辦檢察官當日即與偵查機關共同梳理案件証據體系,快速完成了卷宗審閱、遠程提審、權利義務告知、法律文書制作、聽取律師意見等工作。對犯罪嫌疑人開展了釋法說理工作,促使32名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在不延長審查期限、退回補充偵查的情況下,盡快對被告人許某某等33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向尖草坪區法院提起公訴,根據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涉案金額提出與其罪行相適應的量刑建議。此舉既體現了對網絡犯罪的從重處罰,也保障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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