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李柏被開除黨籍
2021年12月22日16:03 |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12月22日電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山西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李柏被開除黨籍。
據悉,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李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柏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由他人支付其私人費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干部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柏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李柏簡歷
李柏,男,漢族,1958年11月生,山西交城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76年1月參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7年4月,任陽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
1998年8月,任陽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
2003年5月,任陽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年3月,任長治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4年6月,任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
2018年12月,退休。
(責編:張婷婷、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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