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迎澤區:電子手環“雲”監管 科技賦能降羈押
“我自願佩戴智能手環,接受檢察院監督,履行取保候審相關義務……”近日,在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韓某戴上電子手環,作出以上承諾。
為有效解決訴前羈押率高等問題,該院在太原市率先搭建起非羈押訴訟監督平台,引進電子手環,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實施動態監管。
今年1月,韓某因涉嫌非法經營被公安機關抓獲。4月,公安機關向迎澤區人民檢察院報請批准逮捕。結合韓某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情形,該院對其變更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同時為其佩戴新推行的“電子手環”,方便實施監管。
“不關起來也能管得住。”據了解,為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推動訴源治理、化解社會矛盾,迎澤區人民檢察院制定了《建立非羈押訴訟監督平台實施方案》,積極引進電子手環,並制作了“適用電子手環非羈押訴訟監督審批書”“佩戴電子手環告知書”和“佩戴電子手環承諾書”。
電子手環具有實時定位、行動軌跡呈現、電子圍欄設定以及人機分離報警和越界報警等功能。犯罪嫌疑人佩戴后,手環會將數據實時傳送至雲端,檢察官通過非羈押訴訟監督平台,實現非羈押人員實時位置、活動軌跡監管。
4月底,迎澤區人民檢察院在犯罪嫌疑人自願的前提下,已先后為5起案件的5名輕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變更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並佩戴電子手環。
“電子手環的運用,實現了由原始的‘人盯人’到‘系統管人’的飛躍。”該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此舉既有利於犯罪嫌疑人在必要的管控下回歸日常生活,又能確保訴訟順利進行,同時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抗,推進認罪認罰服判,促進社會和諧。
未來,該院將不斷完善電子手環應用機制,探索引進新產品,用最少的司法投入創造更加高效的司法環境,將“治案”與“治理”貫穿辦案始終,充分展現檢察機關的人文關懷。(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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