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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發布10起偵查打擊典型案例與10起預警勸阻典型案例

2022年05月23日17:17 |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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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太原5月23日電 (記者朱紫陽)山西省公安廳今天發布10起偵查打擊典型案例與10起預警勸阻典型案例。

10起偵查打擊典型案例

一、3月29日,呂梁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會同孝義公安統一收網抓捕,打掉了一個專門幫助境外電信詐騙的洗錢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扣押大量作案用的手機和銀行賬戶。經查,今年1月,該團伙主犯任某、邢某二人在太原經王某介紹,了解到通過銀行卡幫人走賬洗錢能掙錢,遂組織親戚以及周邊朋友提供本人銀行賬戶,由上線王某通過“紙飛機”聊天軟件給任、邢二人提供轉賬需求信息,任、邢二人再組織他人用手機銀行進行轉賬“洗錢”,按照千分之三點五的比例抽成,非法獲利35萬余元,涉案資金上億元。

二、3月28日,朔州市公安局會同開發區公安分局搗毀一個涉案流水6000余萬元的“跑分”洗錢窩點。專案組抓獲了犯罪嫌疑人郭某,並循蹤發現其上線,最終抓獲以林某銘為首的外省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團伙,打掉1個“跑分”洗錢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繳獲電腦7台、手機26部、U盾5個、硬盤1個、銀行卡48張、手機卡7張、POS機4台、賬單1本、護照5本、營業執照10本、個人印章1個,扣押了2台汽車及一系列的作案工具和涉案物品。經查,該團伙自2021年9月組建並開始招募員工,逐漸形成了一個以林某銘為首的較為穩定的犯罪團伙,於2022年2月開始實施“跑分”洗錢活動,在2個月時間內,涉案流水6000余萬元,非法獲利98萬元。

三、3月25日,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張某名下銀行卡活動異常,經過民警深入研判分析,初步斷定鹽湖區藏匿洗錢“跑分”團伙。經查,該團伙以犯罪嫌疑人解某為首,通過傳銷模式,吸收所謂的“會員”,拉人頭發展販賣銀行卡的“下線”,並組織“下線”進行跑分洗錢。解某一方面直接教唆、引誘鹽湖區無業的未成年人實施“跑分”洗錢,充當幫凶﹔另一方面拉攏“老鄉”、“同學”、“親屬”等人員灌輸“發財夢”,充當“骨干”為其實施“跑分”洗錢。鹽湖公安先后抓獲跑分洗錢犯罪嫌疑人19名,現場扣押電腦8台、手機20部、銀行卡31張,追繳違法所得5.5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四、3月22日,大同市公安機關搗毀了以犯罪嫌疑人張某為首的電信網絡詐騙引流犯罪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經查,自2021年11月起,犯罪嫌疑人張某伙同多人收販電話卡,招聘多名話務員按照既定語言,每日撥打1000—2000個詐騙電話,誘騙受害人下載由境外詐騙團伙提供的Gugu、Aiyoo、Bela、HOGOO等虛假的炒股投資App,再由境外詐騙團伙對受害人實施精准詐騙,共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3起,涉案金額達80余萬元。

五、2021年3月9日,長治市潞州區發生一起涉案55萬余元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案發后,長治市公安機關多警種集中分析研判、合成作戰,鎖定詐騙集團金主。2021年4月24日,專案組前往多地對本案“回流”國內的金主、股東、組長、詐騙話務員進行統一收網。經查,該團伙通過抖音等社交平台進行引流,誘導受害人在“企業信聊”虛假投資平台進行投資。該案牽連黑灰產關聯案件216起,在省市兩級公安機關積極推動下,於2021年12月7日發起全國集群戰役。截至目前,長治市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0人,共查扣凍結涉案資金300余萬元,查封房產3處、價值1650余萬元,扣押作案車輛1輛,實現了案件的全鏈條打擊。

六、2021年8月份,臨汾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架設GOIP設備為境外詐騙犯罪團伙提供語音轉接服務的窩點。經查,該GOIP設備窩點主要從事冒充公檢法類詐騙犯罪,后期逐漸增加貸款類詐騙和注銷校園貸類詐騙,犯罪分子先后在霍州市設置有5個GOIP設備窩點。經過嚴密偵查,臨汾市公安機關成功將該窩點打掉,抓獲嫌疑人3名,繳獲GOIP設備3台。

七、2021年6月13日,長治市公安機關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孟某波、杜某,當場繳獲物聯卡、注冊卡7900余張,貓池3台、手機10余部、電腦3台、打號機等作案工具。經查,犯罪嫌疑人大量批發、銷售未實名注冊的手機卡,從中獲利,並在網上大量購買公民個人信息,通過他人身份信息進行虛擬卡的實名注冊,制作手機卡、流量卡、注冊卡等,再以高於“白卡”的價格出售獲利。現已將同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共打掉5個互相勾結實施買賣實名手機卡的犯罪團伙。

八、2020年8月14日,太原市晉源區發生一起涉案金額達453萬余元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受害人先后被“佰益匯”等三個平台詐騙。公安民警經過嚴密偵查,最終鎖定了以金主“天哥”何某華、梁某為首的詐騙集團,將其成功打掉。2021年12月15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法院對“8.14”電信網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金主”梁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妻子、父母、岳父母、堂弟等親友及其他涉案人員等均被判處三年至十四年五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九、2021年8月6日,晉城市公安機關抓獲為網絡賭博平台“上下分”的犯罪嫌疑人5名。專案組順線深挖,成功搗毀一個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的為信息網絡犯罪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17名。經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裴某雄、劉某佳明知其上線實施信息網絡犯罪,先后發展段某等人員租用多處房屋開辦“工作室”,招募李某豪、馬某、趙某等40余人高價收購他人手機銀行賬戶,通過境外某聊天軟件與上線進行聯系,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支付結算資金。

十、2021年8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晉源分局接轄區群眾秦某報警,稱其在網上被誘導下載“購基0元”APP,並在平台上進行投資,被騙人民幣40余萬元。接警后,反詐中心對該案資金流和信息流進行深入研判,逐步確定了一級銀行卡主、水房洗錢團伙、技術、服務器搭建團伙、電信詐騙犯罪團伙成員身份,成功打掉其犯罪窩點並抓獲犯罪嫌疑人17人。

10起預警勸阻典型案例

一、4月20日,太原劉女士接到冒充“快手”購物客服理賠的陌生電話,謊稱其曾在“快手”平台購買產品,因“快手”總部失誤操作,將劉女士辦理為代理業務,現為其取消代理業務,並辦理相應的回執單,並將電話轉接到工商銀行處理。隨后詐騙分子要求劉女士給指定賬戶轉入4.2元,3秒后退回4.2元,以此獲取信任。其后又告知劉女士再轉3000元,並告知劉女士隨后會有96110來電,請不用接聽96110電話。劉女士隨即撥打96110(顯示太原市反詐騙中心)核實,勸阻人員告知其對方是詐騙,並向其普及相關詐騙手段和反詐知識。在此期間,劉女士又接到詐騙分子電話,均未相信,最后成功勸阻。

二、4月12日,晉中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到預警指令,某公司老板陳先生有被詐騙風險。民警立刻聯系到陳先生,對其面對面勸阻。了解到當日一個自稱是晉中市太谷縣某單位領導“張某某”的人添加陳先生微信,因之前有過接觸,陳先生便通過了好友申請,寒暄一番后,陳先生對“張某某”的領導身份深信不疑。“張某某”聲稱自己正在開會不方便接聽電話,因為身份特殊不方便操作,所以讓陳先生幫其轉賬90萬,意思是所謂“張某某”先把款轉給陳先生,然后讓陳先生把錢轉給“張某某”的同學。陳先生信以為真,把自己的銀行賬號發給了對方,等待對方轉賬。隨后,民警告知其是騙局,此時騙子正在制作假的“延時轉賬憑証”准備讓陳先生上鉤,陳先生和單位領導電話核實后確認正在遭遇冒充領導詐騙。由於公安機關的及時介入,成功避免被騙。隨后民警對其宣傳反詐知識,引導其下載“國家反詐中心APP”。

三、3月31日,大同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到預警指令:馮先生存在貸款詐騙高危風險。民警迅速電話聯系馮先生開展勸阻。經了解,馮先生有10萬元貸款需求,便下載了所謂的貸款APP。通過該APP提交貸款申請,操作后並未通過。此時,平台客服通過電話聯系到馮先生,讓馮先生重新申請貸款並簽訂了網貸電子協議,且給馮先生發送虛假的銀保監會凍結文件,要求馮先生支付貸款需求的50%。在馮先生正准備轉賬時,反詐中心民警及時告知其正在遭遇電信網絡貸款詐騙,詐騙分子后期還會虛構各種理由,包括本人提供賬戶數字有問題、賬戶被凍結、繳納保証金等理由使其貸款失敗,並騙取錢財。經耐心工作,民警成功阻止馮先生被騙。

四、3月30日,朔州山陰縣公安局民警接到居民曹先生電話稱,其妻榮女士接到自稱朔州市公安局戶政科張超的電話並自報警號,隨后准確地說出了榮女士的名字和身份証號,稱其辦理了護照並已購買外省機票,因為疫情需要2小時內必須處理,不然身份証3年內不能使用。隨后給榮女士轉接了所謂外省警方的電話,讓榮女士下載飛書軟件,根據操作程序輸入驗証碼,榮女士在驗証人臉時被家人發現異常,其丈夫曹先生隨即聯系公安機關。經民警核實,系電信網絡詐騙,隨后向榮女士講解反詐知識,成功阻止榮女士被騙。

五、3月30日,大同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到預警指令,郭女士有被虛假投資理財詐騙風險。民警迅速電話聯系郭女士,了解到郭女士經他人介紹下載了所謂“三星”軟件。詐騙分子告知郭女士關注公益賬戶,每次可獲利10元,郭女士當天就獲利100元,便對該賺錢項目深信不疑。次日,詐騙分子通知郭女士可進行三期投資,並可獲得本金的50%盈利。郭女士便進行了三期投資,在后期提取現金時,詐騙分子告知郭女士提款需要繳納稅費。郭女士進行三次繳納后,仍提現失敗。此時詐騙分子又稱郭女士排名靠后,若要快速提現需升級會員,郭女士不甘就此罷休,便又聽從詐騙分子繳納資金升級會員,后期又進行重新注冊,繳納保証金,但仍是無法成功提現。民警掌握情況后,告知其正在遭遇虛假投資理財詐騙,但郭女士對其在網上投資理財的事情仍深信不疑,不相信民警所說。經耐心說明,並讓其到附近派出所找民警幫助查看,郭女士才明白遇到電信網絡詐騙。由於勸阻及時,避免郭女士遭受更大財產損失。

六、3月28日,忻州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到預警指令:高女士疑似遭到電信網絡詐騙。經了解,高女士接到自稱是某銀行客服的電話,說高女士的銀行賬戶出現問題,隨后高女士在與對方的聊天中透露了自己所有的銀行卡信息和存款。由於詐騙分子一直在與受害人通話,導致民警一直無法聯系到高女士。民警迅速研判,找到了高女士的父親,讓他盡快聯系高女士。高女士看到她父親發來的微信后挂掉了對方的電話。隨后民警立即聯系高女士,通過耐心勸阻,高女士終於意識到自己正在遭遇電信網絡詐騙。由於研判准確、勸阻及時,成功避免被騙。

七、3月26日上午,李女士到晉商銀行呂梁分行營業部,要求為其辦理轉賬匯款業務,神色慌張且不斷操作手機。銀行工作人員高度警覺,懷疑其可能正遭受電信網絡詐騙,立即與市公安局反詐中心取得聯系,開始勸阻。經核實,李女士三天前結識一名網友,對方稱兼職推銷保健品可返還三倍佣金,讓李女士先繳納保証金,並引導其通過平台申請“貸款”。李女士在一名所謂“客服”的引導下到銀行轉賬1萬元以激活“貸款”。經工作,最終避免李女士被騙。

八、3月25日,中信銀行長治分行在為客戶李先生辦理挂失補卡業務時發現,該客戶辦理挂失補卡業務的目的是向其所在微信投資群內的某用戶轉賬進行理財投資,在此之前已轉款4.5萬元,其存在被電信詐騙的風險。銀行工作人員遂第一時間與長治市公安局反詐中心取得聯系並申請協助處理,在民警和銀行工作人員的耐心講解和勸導下,客戶幡然醒悟。同時,警銀聯動成功替客戶挽回經濟損失10萬元。

九、3月18日,臨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接到郝先生報案稱:其妻子賀女士11時21分被自稱是臨汾市公安局戶政支隊的民警,通知去銀行辦理業務,之后家人一直聯系不上賀女士。接到報案后,民警立即對賀女士的銀行卡緊急止付,成功止付366669.38元。14時27分,民警在臨汾市煤化巷建設銀行門口找到賀女士,為其講解反詐知識,成功避免賀女士被騙。

十、1月5日,太原某企業負責人王先生來到中國銀行太原綜改區支行,聲稱公司於2021年12月27日辦理了一筆21.6萬英鎊(折合人民幣180多萬)的境外匯款,但是對方截至目前仍未收到匯款,希望工作人員能幫忙進行查詢。銀行工作人員通過與王先生交談得知,在匯款前對方收款人及賬號突然變更。工作人員懷疑該企業遭遇電信網絡詐騙,提醒負責人到對方公司所在地香港實地查詢。經公安機關與銀行迅速止損,成功避免180多萬元被騙。

(責編:朱紫陽、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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