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流域九省區法院簽署《司法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山西倡議》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暨沿黃九省區法院黃河流域司法保護工作推進會在呂梁召開,並簽署《司法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山西倡議》(以下簡稱《山西倡議》)。
會議指出,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是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賴以生存發展的寶貴資源。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對於加快沿黃地區綠色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永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沿黃九省區法院加強司法協作,助推環境問題整治,促進生態保護修復,為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會議要求,新時代新征程,人民法院特別是黃河流域各級人民法院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正確處理保護和發展、發展和安全、全局和局部、當前和長遠等重大關系問題,加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保障黃河安瀾、服務民族復興再立新功。要堅持守正創新,增強系統觀念,突出問題導向,大興調查研究,不斷完善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機制,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司法水平,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會議期間,黃河流域九省區法院交流黃河流域司法保護經驗,部署《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貫徹實施及黃河流域司法保護工作,努力為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並經過廣泛、深入探討,一致通過並簽署《山西倡議》。
省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山西倡議》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准確把握當前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緊扣黃河保護法立法精神,將黃河流域環境資源的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文化價值統一於司法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當中。同時,《山西倡議》具有濃厚的“黃河特色”,包括高度重視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助推水沙關系調節與防洪安全、大力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服務保障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強化全流域系統協同治理、構建環境保護多元共治格局七個方面,為黃河流域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加強黃河流域司法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共同唱響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黃河大合唱”。(記者閆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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