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實施十二項重點任務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人民網太原4月7日電(記者 張婷婷)日前,山西省委政法委印發《山西省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2023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該省於2023年4月至年底啟動實施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2023年行動計劃。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指出,2023年行動計劃包括十二項重點任務。分別是:
——依法嚴懲涉企涉營商環境犯罪。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依法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黑惡勢力組織犯罪,為企業創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依法打擊制假售假、串通投標、合同詐騙、非法經營、強迫交易、商業賄賂等犯罪活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
——依法提升產權司法保護水平。加強產權刑事司法保護,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的犯罪,審慎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手段。加強產權民事司法保護,提高產權民商事案件審判和執行質效,降低企業訴訟成本,及時兌現勝訴權益,防止因訴訟把企業拖瘦、拖垮。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嚴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提高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業化水平,以司法保護創新、鼓勵創造。
——依法服務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嚴懲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套路貸”、非法傳銷等涉眾型犯罪。研究制定政法機關服務保障金融業發展措施和工作機制,為金融行業量身定制政法公共產品,為金融業提供精細化的法治服務。
——依法整治涉企積案挂案。深入開展涉企積案挂案清理工作,嚴格依法辦案,規范辦案期限管理,有效整治隱性超期問題。
——依法強化民企案件法律監督。檢察機關開展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專項行動,重點辦理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及其近親屬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的重點案件。
——依法強化涉中小企業案件執行。鞏固深化“三晉執行利劍”集中攻堅行動成果,切實解決“執行難”,以推動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為抓手,倒逼法治政府建設,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依法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推動司法機關辦理涉企犯罪案件時,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積極整改,將合規整改成效與刑事責任認定評價相結合,體現對市場主體的嚴管厚愛,釋放司法保就業、保企業社會功能,穩住經濟基本盤。
——依法強化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聚焦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加強黃河特別是汾河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違法法律責任體系,積極探索生態修復、連帶賠償、懲罰性賠償等法律責任承擔機制。加強黃河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和司法協同保護機制,強化生態環境案件協同性、整體性。
——不斷優化涉企服務。推動政法機關服務企業工作提檔升級,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效率,推進“一次辦好”和“一網通辦”,年底前再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新舉措。強化法律服務,推動落實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發揮法學法律專家專業優勢,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實施法律服務進企業和免費法律咨詢等專項行動。
——常態化開展入企服務。樹立“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親而有度、清而有為,不斷優化涉企服務舉措。持續開展聯企服務活動,傾聽了解企業訴求,不斷增強為企業服務的針對性、實效性,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服務對接機制和企業訴求維權機制,精准對接企業需求,主動服務企業發展。
——從嚴糾治政法干警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堅持刀刃向內,對各級政法機關、政法干警存在的漠視企業權益的行為,對企業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行為,堅決查處和糾正,確保政法機關成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排頭兵。
——切實加強專項執法監督。發揮執法監督利劍作用,各級黨委政法委圍繞構建高標准市場體系、建設“三無”“三可”營商環境等重大決策部署,對政法機關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情況和實際成效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綜合運用“五查(察)聯動”監督方式,提升監督質效,確保專項活動取得實效。
《實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級政法機關要結合政法工作職能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精細化、人性化的法治服務,構建安定和諧、有序競爭、公平正義的發展環境,努力營造崇法敬法、尊法守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生態,讓企業家放手經營、放心創業。各級政法機關要深入企業、深入市場,找准制約企業發展的不平等差別、不合理障礙,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企業發展的后顧之憂,提振企業的發展信心和發展預期,引導企業守法合規經營,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三無”“三可”的法治化水平,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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