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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对一起涉案金额3575万的33人网络非法经营案提起公诉

2021年09月29日16:43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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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9月29日电(张婷婷)今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日前对“3·09”非法经营案中的许某某等33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3575万元。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4月29日,被告人许某甲、蒋某某、任某某、许某乙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由被告人许某甲、蒋某某负责联系非法网站,被告人任某某负责联系跑分通道,被告人许某甲、蒋某某、任某某还负责运营四方平台,充当客服,被告人许某乙负责搭建四方平台、技术维护。被告人林某某、崔某某、赵某某搭建转卡跑分通道,被告人林某某负责联系第四方支付平台,被告人赵某某、崔某某负责发展码商、码农。被告人许某甲、蒋某某、任某某联合被告人林某某、崔某某、赵某某为境外非法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并赚取高额佣金,发展被告人刘某某等20余人为码农、码商负责转移涉案资金,要求该20余人提供银行卡账号、银行卡密码、网银密码,并按照要求填写上传至跑分平台,被告人赵某某、林某某、崔某某下发指令指挥码农转移涉案资金。经查明,本案涉案金额3575万元。

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对许某某等人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后,尖草坪区检察院承办组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侦查机关了解案情,对案件定性和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就证据情况与侦查机关建立及时沟通协调机制,对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过程中,建议侦查机关重点核实每名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团伙中所起作用以及涉案金额。

尖草坪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当日即与侦查机关共同梳理案件证据体系,快速完成了卷宗审阅、远程提审、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制作、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促使32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不延长审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尽快对被告人许某某等33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尖草坪区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提出与其罪行相适应的量刑建议。此举既体现了对网络犯罪的从重处罚,也保障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责编:张婷婷、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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