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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抓捕 太原警方成功打掉“跑分”犯罪團伙

2021年11月03日11:49 |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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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太原11月3日電 (朱紫陽)近日,太原市公安局綜改分局進行跨省抓捕,打掉一涉嫌為詐騙團伙洗錢的“跑分”犯罪團伙,並將4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並,該團伙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上百起,洗錢總金額1000余萬元。

2021年10月11日,太原市公安局綜改分局接到轄區居民報警稱其在網戀好友的誘導下,下載“CIBC”APP進行炒匯,先后投入13筆,累計被騙34.7萬元。

案發后,綜改分局反詐專班對該案案情及資金流向進行全面分析,一涉嫌“跑分”犯罪團伙逐漸落入民警視線。民警立即奔赴四川成都、遂寧、廣安等地開展調查取証工作。經過十余天不分晝夜,連續奮戰,專案組成功鎖定位於四川遂寧等地,以趙某輝為首的專門為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進行洗錢“跑分”服務的犯罪團伙,該團伙利用一些人法律意識淡薄、貪圖小利的特點,大肆收購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結算賬戶用於轉賬洗錢,並非法獲取大量利潤。

10月24日,綜改分局組織多部門精干力量組成抓捕審訊組趕赴四川遂寧連夜開展工作。當晚,抓捕組在遂寧市某茶樓一舉將該團伙主犯趙某輝及團伙主要成員抓獲,現場查獲作案手機多部、作案銀行卡1張、作案手機中未及時轉走的受害人資金人民幣11萬余元。

經查,犯罪嫌疑人趙某輝(男,23歲,四川省遂寧市人)伙同唐某(男,22歲,四川省遂寧市人)、唐某鬆(男,19歲,四川省遂寧市人)等人,為獲取個人利益,在明知上線為電信詐騙集團情況下,大肆收購他人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結算工具,組織袁某銘、羅某、陳某等人現場進行轉賬和支付結算。該團伙涉嫌洗錢數額巨大,每天洗錢數量在十幾萬以上,洗錢總金額約人民幣1000余萬元,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百余起。

10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趙某輝、唐某、唐某鬆、袁某銘四人被專案組押解回並。目前,4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6人被懲戒,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以案說法:

所謂“跑分”,是利用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幫助不法分子轉移資金,從中賺取佣金,是一種幫助詐騙、賭博等違法犯罪團伙進行洗錢的活動,會導致大量涉詐資金流向境外。是公安機關“斷卡行動”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組織者及參與者均涉嫌犯罪,需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趙某輝、唐某、唐某鬆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仍予以轉賬、套現、取現,根據《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犯罪嫌疑人袁某銘等人明知他人將用這些銀行卡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仍然將卡租借給他人,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除了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凡是經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個人銀行賬戶、企業對公賬戶的單位或個人,還將面臨以下懲戒措施:

1. 信用懲戒: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違法違規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2. 限制業務: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通過購物網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冊支付寶賬戶、不能使用支付寶、微信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

3. 嚴管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新開賬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警方提醒:

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對公賬戶、支付賬戶、電話卡等行為涉嫌違法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和聯合懲戒。請珍惜個人信用,自覺抵制犯罪,以免淪為犯罪分子實施違法犯罪的幫凶。如發現買賣“兩卡”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責編:朱紫陽、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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