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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太原中院發布10起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16日14:54 |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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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太原12月16日電(記者張婷婷)12月15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發布10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旨在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評價、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義,促進全社會共同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法治和社會環境。

據介紹,本次發布的10起典型案例為近三年來太原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既包括校園欺凌、性侵害等六件刑事案件,也包括涉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未成年人繼承權等四件民事案件。具體為:

任某某等人強制猥褻、尋舋滋事案——對未成年人包容寬容但不縱容

【基本案情】

被告人任某某(案發時16周歲)與被告人李某某(案發時16周歲)等人均為某校住校生,2019年5月至10月,任某某與李某某等人多次在該校宿舍、教室對同為該校學生的小明實施猥褻並多次隨意毆打、欺辱。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任某某與李某某等人聚眾在公共場所以暴力、脅迫方法多次強制猥褻他人並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構成強制猥褻罪和尋舋滋事罪。因被告人任某某、李某某均系未成年人,案發后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判處任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至九個月不等刑罰。

【法官說法】

本案各被告人作為學生,屢屢實施校園欺凌行為,給被害人身心造成巨大傷害,對校園風氣也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雖然本案各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人,但其犯罪情節惡劣,人民法院在本案審理中在對未成年人依法從寬處罰的基礎上,堅持包容寬容但不縱容的政策精神,依法追究本案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謝某某故意殺人案——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幫助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完成學業

【基本案情】

謝某某(案發時16周歲)與男友自願發生性行為后懷孕。2021年某日,謝某某在宿舍內分娩產下一名男嬰,謝某某害怕被他人發現,遂手掐男嬰頸部以阻止其發出聲音,導致男嬰死亡。經鑒定,被害男嬰屬足月活產兒,系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某將自己剛出生的嬰兒扼頸致嬰兒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謝某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判處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法官說法】

本案採取庭前社會調查、心理咨詢師庭中跟蹤評估、庭后心理疏導的方式,在對未成年被告人成長經歷、家庭環境、主觀惡性等進行充分評估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尚未完成學業,出於恐懼心理扼嬰,犯罪以后真誠悔悟,其主觀惡性較小,人身危險性不大等因素,人民法院對其適用緩刑。

劉某某搶劫案——“家事變國事”,對未成年人監護、教育是家長的法定職責

【基本案情】

被告人劉某某(案發時16周歲)因懷疑被害人與其對象關系曖昧,對被害人心生不滿,將被害人叫至某酒店房間內,伙同他人對被害人實施扇耳光、揪頭發等暴力毆打行為,並當場強行索要300元。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手段取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

【法官說法】

本案中,人民法院依照相關規定,向劉某某的監護人發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責令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管約束,及時進行有效的監護干預,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是積極探索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聯動的重要舉措,為我市家庭教育指導常態化機制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經驗。

(責編:張婷婷、桑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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