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15條措施從嚴管控煤礦採掘接續緊張

人民網太原4月17日電(記者麻潞)近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出台《關於強化煤礦採掘接續緊張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管控採掘接續緊張情形、礦井生產銜接規劃、建設項目設計審查、重大災害超前治理、掘進工藝等8方面推出15條具體措施,從嚴管控煤礦採掘接續緊張,有效防范化解煤礦系統性重大安全風險。
《若干措施》在《防范煤礦採掘接續緊張暫行辦法》規定的情形基礎上,另外增加了5種從嚴管控情形,如災害治理工程滯后採掘工作,造成採掘接續緊張的﹔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瓦斯抽採達標煤量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同時要求,礦井生產銜接規劃應根據生產規模、煤層開採順序或配採要求,以及水平、採(盤)區開採順序,合理安排部署開拓、准備工程和採煤工作面接替,保証礦井生產布局合理,銜接持續穩定。嚴禁隨意調整採掘規劃計劃。
正常生產礦井年度銜接計劃圈定的採掘范圍應在煤礦防治水“三區”管理可採區范圍內,每季度要定期分析“三量”變化情況,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同時分析“抽採達標煤量”情況,災害嚴重礦井要同時分析隱蔽致災因素查清、治災措施落實、治災效果評估等情況。煤礦應嚴格落實規程規范、採掘規劃計劃和設計布局,不得人為縮減首採區開拓范圍,不得隨意變更開採煤層、採區開採順序,不得擅自新增採掘頭面。
《若干措施》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定期開展轄區內所監管煤礦採掘接續風險研判,對可能出現採掘接續緊張的煤礦,及時發布風險警示,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要將採掘接續緊張煤礦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嚴格落實聯系包保、駐礦盯守、安全巡查等責任。對資源枯竭即將關閉退出的煤礦,要明確專人盯守,確保安全退出。
據悉,從4月開始至12月底,山西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全省所有正常生產的煤礦開展煤礦採掘接續緊張專項整治,加強執法檢查。對煤礦存在採掘接續緊張情形而不進行報備、也不落實限產停產措施,“三量”報表、台賬、報告資料虛假,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違規壓縮災害治理時間、擠佔災害治理空間、減少災害治理措施、冒險組織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對列入關閉退出計劃的煤礦,要嚴禁掘進作業,嚴禁違規設置“回撤期”,發現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立即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証。
對煤礦上級公司或主體企業發現煤礦存在採掘接續緊張或可能出現採掘接續緊張有關情形時,未採取措施仍然下達導致採掘接續緊張的產量考核指標或相應經營考核指標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對因採掘接續緊張沒有採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而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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