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26日电(李梦文) 今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经费保障政策。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给予全额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由中央财政负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视情给予补助;各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性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据悉,山西各级财政部门和卫健部门将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专款专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不因为经费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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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3491万 山西人口普查数据"出炉"山西省统计局向社会通报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数据显示,山西省常住人口为3491561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减少2.23%,年平均减少0.23%。山西省常住人口总量减少,主要受人口流动变化等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