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推进垃圾分类 文明风尚“净化”家园

孙越

2020年05月20日21:20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您好,菜叶属于其他垃圾,请您放进黑色筒内。”

“这是生活垃圾指导手册,如果不清楚垃圾属于哪一类,可以从上面查找。”

“进行垃圾分类,可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

5月20日,在太原市坞城北街十八号院内,垃圾分类督导员正在向居民们宣传实行垃圾分类的意义,并指导大家如何分类。

从去年11月起,该居民区作为试点小区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撤桶并站,由原来10多处垃圾站点合并减少为2处垃圾投放点,按标准增设4个颜色的分类垃圾桶,每天7:00-10:00定点定时投放。

“最初会有一些居民不理解,但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大部分居民都积极配合,并且已经能够分清各类垃圾。”太原市城管局副局长时中瑛说道。

据介绍,该小区试点垃圾分类效果显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以引导为主,逐步建立体系,让每一位居民形成良好习惯。“环境整洁了,更宜居了,居民们都享受这一成果,这是垃圾分类带来的改变。”

作为全国46个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城市之一,太原市从法规制度、设施建设、示范带动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该市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垃圾分类法制体系。同时统筹布局和谋划各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实现协同处置、循环利用。并在全市20个小区实施了“撤桶并站、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桶边督导”。

目前,太原市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9%,上半年将在主城区26个街办推开,覆盖率达60%,年底力争达到90%。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此,山西省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省级层面立法作出规定,山西走在了全国前列。

“此次出台《管理规定》,就是要把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山西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立业表示,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环境的改善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了解,《管理规定》共7章34条,分为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保障机制、法律责任和附则。结合山西实际,适用范围在国家要求11个设区市的基础上,扩大到了11个县级市城市建成区。

该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将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同时对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单独分类。

按照整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的原则,有害垃圾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进行处理、厨余垃圾由专业处理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其他垃圾由焚烧处理单位进行焚烧。

为打造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全社会责任体系,此次出台的《管理规定》还提出了三个责任主体,即城市人民政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处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还明确了省住建以及省级相关部门的职责,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责。

下一步,省、市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养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各市将根据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办法,加快分类收集运输设施建设及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乡统筹,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

(责编:孙越、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