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夏季臭氧削峰 山西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查

2020年06月03日11:18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6月3日电(麻潞)今天,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决定从6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臭氧管控的精准性,推动实现夏季臭氧削峰,提升优良天数比例,协同降低PM2.5浓度。

此次检查对象涉及VOCs排放重点行业,主要包括炼焦、化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制药、农药、煤化工、涂料、油墨、橡胶与塑料制品等)、表面涂装、印刷、储油库以及加油站等,对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生物法等简易低效治理工艺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形式分为调阅资料、现场检查与仪器监测,全流程检查企业VOCs排放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山西将实地查看企业现场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产设施与设备无组织排放废气是否做到“应收尽收”,厂区环境是否存在明显异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或低效运行的情况,在线监测数据是否存在超标情况,错峰(错时)生产的企业(或工序)是否落实到位等。

根据通知要求,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作为6-9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辖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政策培训指导,确保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指导企业科学合理调整生产计划;集中力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行业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清零”。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执法、监测力量,对重点区域、工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巡查,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移交地方立行立改,并对企业整改效果开展随机抽查。涉及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的,同时移交执法局跟进。

(责编:麻潞、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