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厘清权责边界 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给乡镇“派活”

2020年06月04日15:32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6月4日电(麻潞)6月2日,山西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确需依托乡镇办理的,必须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

根据《意见》要求,山西将清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规范各类代办事项,厘清权责边界,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承担;需要村级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提供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同时,提高乡镇和村管理服务能力,强化乡镇服务职能,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基层各类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事务代办制、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并管好用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发挥“一室多用”综合功能。

此外,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参与村级事务、开展为民服务;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到农村投资兴业、扶贫济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 “三社联动”基层治理机制创新。

山西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全面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

 

(责编:麻潞、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