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快速路上小事故不快速撤离 罚200元

2020年06月18日06:47  来源:山西日报
 

为了解决长期以来的小事故、大拥堵问题,太原市日前决定严处快速路上小事故不迅速撤离车辆,违者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6月10日8时,早高峰时段,在南中环坞城路高架桥上,因发生事故后长时间未撤离,两位驾驶人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两车发生轻微事故后,一直僵持在高架桥上,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后方车辆就发生缓行,直到民警到达现场才撤离。而两车只是发生的小剐蹭,符合轻微事故的条件,民警依法对两位驾驶人分别进行了处罚。凡在太原市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符合“车辆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拍照,并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报警或自行商议解决。

太原交警在现有122事故报警服务台增设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引导流程,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小程序中增设微信报警功能,拓展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受理渠道,尽可能将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事故当事人也可以拨打122电话或微信报警进行事故报警,并根据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同时耐心等待民警前往定责;未撤离现场的,警务人员将指令撤离。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及视频监控发现交通事故后,会主动联系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指引事故快速处理,警务人员将指令撤离。(记者曹秀娟)

(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