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公开赔礼道歉!山西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2020年06月18日11:18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6月18日电(张婷婷)今天,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全省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6月17日,由公益诉讼起诉人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被告辛某侵害续范亭将军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辛某对侵害续范亭将军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2019年7月1日,原平市民辛某在抖音短视频手机应用程序上公开发布了其在原平市国防主题公园内以续范亭将军全身雕像、海陆空三军仪仗兵雕像等为背景的9段短视频,其中一段的内容为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划酒拳状,行为举止轻佻,配音为相声选段;还有一段为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扭胯状,动作不雅。辛某在网络上公开发布的视频,侵害了续范亭将军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批准,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辛某侵害续范亭将军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和依法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续范亭将军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所保护的英雄烈士,被告辛某在抖音短视频手机应用程序上发布的视频,内容低俗,丑化和亵渎了续范亭将军的形象,侵害了续范亭将军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征求续范亭将军近亲属意见时,其近亲属均表示不提起民事诉讼。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检察机关具有诉权,被告辛某的行为侵害了续范亭将军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和全面论述,最终得到法院的认可。被告辛某当庭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所在,愿意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示: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小知识:

续范亭,山西省原平市(原崞县)西社村人,是著名爱国将领,一九三五年日寇进逼华北,续范亭深感民族危机,呼吁抗战。一九三六年“西安事变”中,续范亭支持中国共产党“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回山西任第二战区民族革命战争战地总动员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山西第二区保安司令,后任暂编第一师师长。一九三九年任山西新军总指挥,协助八路军一二○师坚持抗战局面,建立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历任晋绥边区行政公署主任,晋绥军区副司令员。一九四五年被推选为中国人民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筹委会副主任委员。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二日病逝于山西临县。临终前遗书请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经中共中央批准,追认范亭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责编:张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