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实施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2020年06月20日07:07  来源:山西日报
 

非现场交通违法可以跨省异地处理啦!记者6月19日获悉,山西目前已开始全面实施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被技术设备记录,而非交警现场开具罚单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这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不再受车辆户籍所在地和违法发生地的限制。

以往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往返奔波诸多不便。如今,驾驶人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快捷,减少奔波。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执行的是发生地罚款标准,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另外,如若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站、“交管12123”或者任意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后转递给发生地,由发生地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非现场交通违法是不可以异地处理的。比如,按照行政处罚法,对依法可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有异议,以及满分次数较多的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时,公安交管部门需要经过严格的调查方可作出处罚决定,这个调查过程需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当事人不能异地处理。

此外,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当事人可以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具体缴款银行以现场打印的违法处理通知书注明银行为准。(记者杨帆)

(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