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23日电(雷昊)今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由山西省扶贫办牵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配合,起草制定了《关于促进贫困地区困难群体返乡农民工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帮扶措施》,促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确保就业人数不减、时间不短、收入不降。
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民生重在保困难群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克服疫情影响确保贫困群众增收,《关于促进贫困地区困难群体 返乡农民工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帮扶措施》从八个方面入手,千方百计保住老百姓就业的“饭碗”,想方设法鼓起老百姓增收的“腰包”。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支持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职业培训,实现人人持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推动务农就业增收。在农产品种养殖等环节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照扶贫车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边缘易致贫户中,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支持政策。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挖掘当地就业潜力,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助等。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的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集体公益事业劳务费用支出。调整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对政府免费提供厂房车间的扶贫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人数10人以上的,可认定为扶贫车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项目落地,安置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
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健全和拓展省内外劳务协作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中央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对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人数大于1000人的县,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工作上给予支持。
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基本农田、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增加返乡农民工就业岗位。鼓励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稳定就业。
开发公益岗位加强就业保障。开发设置农村保洁、保绿、护路、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未脱贫贫困劳动力,落实“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政策。将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我省脱贫标准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且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小微企业可按照吸纳就业人数等条件,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贫困县建设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创业载体,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加强数据信息动态管理。依托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平台,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就业失业状况、培训就业意愿等信息,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山西省扶贫办副主任张玉宏表示,将持续推进各市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四个不摘”重大要求,将帮助贫困劳动力、搬迁群众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稳住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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