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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例!由未檢部門支持起訴的追索撫養費糾紛案成功調解

2021年08月16日16:02 |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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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太原8月16日電(張婷婷)“我願意接受法庭調解,支付撫養費23000元,自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底前,每月再支付小雅(化名)撫養費3600元。2022年6月起,至小雅18周歲前,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今日,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在離石區人民檢察院未檢辦公室檢察官的努力下,該省首例由未檢部門支持起訴的追索撫養費糾紛案圓滿結束,被告人馮某當庭表示願意接受調解協議內容。

據悉,小雅是王某與馮某的婚生女,其父母因感情破裂自願協議離婚。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孩子由母親王某撫養,父親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且於每月10日前交給王某。但是,離婚后的馮某從未支付過撫養費,也未履行過其他義務。隨著小雅逐年長大,其生活、教育等開支日益增多。因王某無穩定的經濟來源,遂決定向離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索要撫養費。同時,也向離石區人民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

離石區人民檢察院未檢辦公室第一時間受理了該案,對訴訟請求和理由情況進行了解。該院認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國家、社會、家庭的共同責任,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義務,不因離婚而改變。小雅是未成年人,因父母親離婚而跟隨母親王某,但馮某作為小雅生父,目前仍負有法定的撫養義務,其不履行協議和義務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小雅的合法權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訴案件的受理條件。故離石區檢察院決定支持起訴。

為了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民事權益,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離石區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精神,經審查后認為,馮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秉持著一切為了孩子的理念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在尊重案件事實証據的基礎上,承辦檢察官積極參與調解,並充分做好釋法說理工作。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以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結合馮某生活實際,王某和馮某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

(責編:張婷婷、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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