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 山西经济林发展地方法规助国土增绿农民增收

2020年05月19日21:39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5月19日电(桑莉媛)今天,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作为首部经济林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它的出台对农民增收致富,引领、规范、推动经济林走上发展快车道意义深远。

据介绍,《条例》共34条,明确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林,推动农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确保农民受益,实现可持续稳定增长。

同时,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议标的方式,支持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取得绿化造林工程;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资质的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参与经济林发展。这对贫困户来说,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此外,《条例》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二十五度以上坡耕地依法调整为退耕还林地,可以将其作为经济林发展用地。这个规定,对于贫困户来说,既能享受到政府退耕还林补偿款,又能在经济林种植中增加收入,相当于两次收益。如果在经济林中再搞复合经营,就等于是三次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为促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条例》还规定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省经济林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等工作,建立种质资源保存库(圃);培育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出口平台和交易市场。

“当前山西省经济林产业正进入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围绕经济林发展开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进和保障作用,对于打赢脱贫攻坚和生态治理两场战役,实现经济林产业持续高效发展,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山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高在前说。

(责编:张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