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0元 2020年1月起执行

2020年05月08日16:01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5月8日电(赵芳)今日上午,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就2020年太原市城乡低保提标暨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发布。2020年,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0元。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700元,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580元。

今年提标是太原市自1997年实行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25次提标,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的平均114元/月,提高到现在的700元/月,年均增幅8%。是2005年实行农村低保以来第22次提标,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平均9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52元/月,年均增幅14%。提标后,太原市贫困县标准将达到6960元/年,高出脱贫指导线标准(指导线4000元)2960元,进一步加大了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力度。

考虑到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提标工作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提标涉及城乡低保3.75万户5.67万人、特困人员3791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职工1100人的生活补助。提标工作分两步走:一是核实2020年1—6月份的低保在册人数,进行新旧标准的差额补发,补发资金约1900万元。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保障资金4000余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负担,资金已经足额落实到位。

此次提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将根据城乡低保标准相应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