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视察山西时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5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修订以来首次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古城南大街、清虚观、双林寺等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古城街区风貌整治、提档升级、研学活动、文物保护工程情况。检查组认为,平遥古城违法建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历史建筑和重点文物保护修缮稳步推进,景区景点管理规范有序,非遗文化得到弘扬传承,古城保护已经成为平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
立法管理,古城披上法律“铠甲”
平遥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5A级旅游景区,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展示了一幅非同寻常的文化、经济、社会及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如何保护好、利用好古城,始终是省、市、县的重大课题。1998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近几年,随着平遥古城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古城保护面临新的挑战,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完成修订,古城文化遗产保护有了与时俱进的法律依据,也开创了古城保护和利用的新局面。
为扎实推进《条例》贯彻执行,平遥县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7次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古城保护及贯彻有关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组织20余次专题会议研究古城保护工作,具体内容涵盖古城风貌保护、违建整治、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方方面面。
同时,平遥县将古城保护列入财政预算,全县目前直接用于古城保护资金已达1.82亿元,其中对平遥城墙、清虚观、日昇昌、桑冀二神庙等15处国、省、市县保单位保护重点开展修缮保护工程的投资额达4500余万元。
此外,以城市提档升级行动为契机,该县通过“一街一整体、一建一方案、一匾一艺术”等措施办法,提质整治、取缔整改、规范经营、加强管理,不协调风貌有效改善,千年古城“古”的魅力和“真”的价值得以再现,城中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得益于《条例》的有效贯彻执行,古城的建筑文物得到了高质量修缮保护,街道风貌持续好转,非遗文化传承发展。保护工作提档升级的同时,文旅产业相得益彰,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仅2019年一年内,就接待游客176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09.7亿元,近7万人就业问题通过旅游产业解决,以文化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平遥最具活力和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
文旅融合,古城彰显文化自信
平遥古城内共有国家级文保单位20处,不可移动文物1075处,极具保护价值古民居3798处……丰富的文物遗存,深厚的文化积淀,使古城的保护和开发成为一个宏大的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强调,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平遥古城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根本遵循。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副组长、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华说,古城保护是第一责任,转型发展是第一目标,要实现二者的相辅相成,就必须走文旅融合发展的路子,通过挖掘文化内涵、提供文化展示、进行文化研学、发展文化产业来促进和带动旅游业提档升级,为转型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据了解,平遥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古城保护的第一责任,坚持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统筹推进,抓好“一城两寺”文物保护,突出抓好《条例》规定的9项保护重点,这些重点包括了从历史建筑到传统街巷,从文保单位到商业老字号,从非遗传承到社区服务等。同时,平遥县以古城为龙头,把大力发展旅游业作为转型发展的第一目标。坚持文旅融合发展,在继续做好国际摄影展、平遥中国年、国际电影节、又见平遥等知名品牌的基础上,不断推出新的旅游产品,丰富和发展平遥旅游新业态。
历史建筑是一座城市永恒的记忆,更是一座城市文明最好的载体,对其的点滴呵护都折射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高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平遥县将以《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保护为先、做好传承利用、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有序推动古城基础设施和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让古城平遥这张山西名片、中国名片越来越靓丽。”平遥县县长石勇如是说。(记者张谦 本报通讯员张丙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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