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早抓小 严在日常——

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严在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2020年08月03日09:05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仅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决不能松,更要关口前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纪律的前沿、监督的前沿。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提出“代价不能白付,教训必须汲取”的教诲,有力推动山西持之以恒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把“严”的防线稳步向前推进,在抓早抓小中有效遏制增量。

严在日常、严在监督,把纪律牢牢挺在前面,擦亮监督“探头”,早发现、早处置、严在前。7月17日,山西省委召开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部署会,省委书记楼阳生在会上强调,要围绕“腐必究”,挺纪在先,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事变大、大事拖炸。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坚持“严”的主基调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长管长严的重要内容。这其中,改变以往坐等问题线索上门的方式,通过监督检查主动、及早发现问题,成为当地一项富有成效的做法。据介绍,今年1月至6月,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723件,占处置问题线索件数的31.3%,监督检查连续数年超越传统的信访渠道,居问题线索来源的首位。“这两年来我们处置的问题线索数量在上升,与此同时,信访举报数量在稳步下降。这一‘剪刀差’现象的背后,是主动监督发现的线索稳步增长,这充分体现了我们严在日常、严在监督的实效。”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

在一些地方,主动监督的成效凸显。“2019年我们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经占到了63%,今年上半年的线索占比更是达到了73%”,原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海峰告诉记者,“主动监督检查已经成为我们发现问题的主要渠道,通过督促整改,让相关党员干部直接感受到纪法的‘严’、监督的‘严’。”

秉着纪法戒尺、冲着突出问题,严在平时、重在日常的氛围,让“严”的主基调反复在党员干部中奏响,时刻提醒着干部知戒惧、守底线。这其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成为“严”在日常的重要抓手。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的,“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山西持续发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严防作风不正“小管涌”演变为腐败“大祸害”。

为强化对作风问题的严管严治,山西省纪委监委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设置,将“四风”问题的执纪审查职责调整至监督检查室,确保监督长牙、纪律带电。同时,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组建机动分队,用好“四风”举报平台,强化节点监督检查和重点问题督办,不断挤压“四风”问题滋生空间。紧盯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行为等重点,从严处理顶风违纪,2019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64起,处理11163人,其中处分7075人。

“纠治‘四风’,必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这也是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增昂介绍,山西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既紧盯重要节点,又拉长监督战线,让“四风”难以遁形。今年1月至6月,全省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04起,处理党员干部44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64人。其中,仅五一端午期间,就通过深入检查,发现“四风”方面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639条,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在“严”的主基调下,基层干部为民惠民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加强。图为忻州市党员干部为群众搭建扶贫助农平台。

全面从严,关键在严,基础在全面。坚持“严”的主基调,绝不能靠纪委监委一家独唱,而是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形成人人参与的“大合唱”,汇集全面从严治党合力。

着眼于传导压力、凝聚合力,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协助职责,同时督促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9年,严肃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371个、党员领导干部2152人,压实党委党组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此同时,今年1月至6月,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主动约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0334人次,推动其以扎实行动持续浓厚“严”的氛围。

严在日常、合力从严,“严”的主基调方能持之以恒、深入人心,也才能切实形成以严促治的积极效果。(本刊记者 杨巨帅)

 

(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