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20” 太原警方通报四起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08月27日18:52  来源:黄河新闻网
 

“净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太原警方以创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为目标,全市网安民警全警动员,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重拳整治网络黑灰产业,全面整顿网上秩序,有效遏制了网络犯罪的高发态势,确保了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8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四起网络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尖草坪分局破获一起网络赌博案

2020年4月初,尖草坪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利用微信组织赌博的线索。经查,自2020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武某组建微信群,在某APP上设立亲友圈,并在群内发布群公告,以二人对战“扣点点”、每点20元方式进行赌博,武某通过组织赌博共计抽头盈利10000余元。截止目前,尖草坪分局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0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拘留9人,查明涉赌金额100余万元。

尖草坪分局破获曹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6月初,尖草坪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太原某公司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经进一步侦查发现,2018年8月以来,曹某、王某为方便其所在的公司联系业务,通过与朋友李某沟通联系,约定以每条信息0.15元价格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截止2020年6月,李某向曹某、王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6000余元。6月中旬,尖草坪分局将王某、李某、曹某等三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网安支队破获山西某传媒公司网站被植入赌博暗链拒不改正且造成危害网络安全的后果案

山西某传媒公司对网络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网络安全意识严重淡薄。2019年太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对其公司网站存在被黑客植入赌博暗链先后两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但直到2020年5月民警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网站安全隐患依旧存在,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改正且造成危害网络安全的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太原警方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万元、直接负责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安支队破获山西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山西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网络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网络安全意识严重淡薄。2019年网安支队对其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但直到2020年1月该单位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改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太原警方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万元、直接负责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安全无小事、人人有责筑堤防”,近年来公众对于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安全形势也变得日趋复杂,给个人财产安全、信息保护带来一定风险。太原警方提醒广大网络参与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等活动;网络运营者要注重自身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安全等级,加强安全防护,做到让坏人“进不来、拿不走、看不懂”。(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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