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首创检察长巡访工作机制 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张婷婷

2020年09月12日21:50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检察长巡访工作机制是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而做出的探索和努力,在全国尚属首创。

晋中检察机关首创的检察长巡访工作机制交出了一份怎样富含“法治智慧”的答卷?

巡访工作开展以来,晋中市检察院承担并直接办理了涉及房地产领域等4个信访案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诉求,对一房多卖、职务侵占等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3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提供了处理信访积案的检察方案。

晋中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黎明介绍到,2020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涉及房地产开发、农民工工资、民间借贷、不服刑事判决、涉公安信访、行政执法、因案致贫、校园安全、环境污染等领域、职工养老保险交纳等矛盾纠纷的39件巡访事项,化解息诉21件,导入司法程序9件,基本达成解决方案6件,正在核实1件,拟上升为“五长巡访”2件。

据介绍,检察长巡访工作是晋中市检察院在2019年探索开展的一项工作,是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由检察长亲自带队,定期下沉乡镇农村、街道社区等基层一线巡察走访,紧盯历史遗留难以解决、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潜在隐患风险重大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充分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推动问题解决。

检察长巡访制度的提出,蕴含着怎样的检察智慧?“巡访”深意何在?

“‘巡访’就是对于一个信访问题,一方面在群众、党委、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奔走,另一方面用法律的视角在事实与法律之间思考、解决,更要将心比心,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将信访工作做到人民心坎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南世勤解释到。

具体说来,涉检诉求在检察机关职权内直接解决,涉法诉求通过检察监督职能解决,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则启动“五长巡访”协调解决。

理念催生,实践开花。

实践中,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推动问题解决、化解社会矛盾”这个核心,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解决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主动拓展司法为民渠道,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涉法涉诉问题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对此,该院制定《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出台《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察长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2020年第一轮巡访工作中选取太谷区,以实际行动倾全力服务太谷撤县设区、山西农谷国家战略的全面实施;各县(区)院选取一个乡镇,或者一个领域、一个社区、一个系统开展巡访工作。

在太谷区开展巡访以来,晋中市检察院对近三年受理的60件太谷区信访案件及太谷区近三年受理的231件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梳理筛查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信访事项,对存在信访隐患的问题线索甄别评估,纳入下一步检察长巡访线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表示,检察长巡访机制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好机制。

据介绍,下一步,晋中市检察院将做好巡访经验总结工作,对第二轮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典型巡访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力求实现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统一,真正将信访工作做到人民心坎里。

(责编:张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