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山西行动

2020年10月15日07:19  来源:山西日报
 

水污染和空气污染肉眼可见,而土壤污染则具有隐蔽性,被称为“看不见的污染”,治理修复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全面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9月下旬,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2020宣传活动采访团,近距离了解我省在治理土壤污染方面所做的努力。

工厂污染地块 高温处理修复

9月22日,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太原煤气化公司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牛敏丽正在为记者团一行介绍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情况。

太原煤气化公司业务集中在煤炭开采、洗选、炼焦、制气、煤化工产品生产、煤矸石发电供热和城市煤气输配、服务、管理等,是煤炭综合利用的大型联合企业,2012年停产搬迁后,工厂生产30多年沉积下的污染土壤如何治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据悉,根据污染物浓度不同,分别采用常温解吸、异位热脱附、填埋场覆土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渣块冲洗等修复技术。牛敏丽介绍:“根据污染物浓度,中度污染土壤一般采用异位热脱附技术,利用天然气能源,使加热温度高于污染物沸点,将土壤中的污染物解吸并最终氧化燃烧分解;重度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用水泥回转窑内的高温、较长的停留时间、热容量、热稳定性等特点,在生产水泥熟料的同时,焚烧固化处理污染土壤。针对太原煤气化公司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我们采取的正是异位热脱附技术。”

在修复治理场地内,记者看到白色、巨大的充气膜大棚,牛敏丽告诉记者,这是占地8100㎡用来存放污染土壤的充气膜大棚,场地后面则是完备的整套热脱附设备。牛敏丽说:“目前,热脱附设备正处于调试期。调试完成后预计可以每小时处理20吨到30吨的中度污染土壤,设备可以24小时不间断运行。而且,整个处理工艺无污染气体、废水排放,可以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太原煤气化公司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是我省目前体量最大的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分为异位修复和原位修复两部分,其中单是异位修复的工程量,就达35万m?污染土及8.7万m?污染建筑垃圾,污染物主要包括VOCs、SVOCs、TPH等。

据悉,项目修复资金达8亿余元,均由政府承担。经过修复治理,该地块的污染物去除率将达99.99%以上,修复后的土地可以达到国家一类用地要求,用于耕地、建设用地等。

近40年污水灌溉区得到“翻新”

除了工业用地,农用地污染也是我省面临的挑战之一。据悉,2015年“土十条”出台前,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30个地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太原市的“小店区污灌区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就在此列,项目获资金支持1400万元。

在项目现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赵龙介绍,小店区是太原市的“菜篮子”和“米袋子”,该区是太原市的蔬菜粮食主要供应地。但历史上,当地的部分耕地土壤却曾使用污水灌溉,周边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通过水渠输送到小店区的耕地上。

“由于地处干旱缺水的黄土高原地区,利用污水灌溉曾是缓解农业用水紧张的主要措施。”赵龙称,使用污水灌溉导致污染物超过土壤自净能力,出现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土壤结构和功能失调等现象。部分土壤出现重金属镉、汞及多环芳烃污染物超标,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当地村民告诉赵龙,小时候地里还有很多蚯蚓,但有一段时期很少能看到了。赵龙和团队曾做过试验,发现在受污染土壤种植的蔬菜的根深长(根向下生长的长度)比非污灌区短,说明蔬菜的生长已经受到了抑制。

为了给这些常年污灌的耕地土壤“解毒”,赵龙团队依据污染程度划了3个区域,试行3种不同的修复方案。赵龙介绍,一种方法是翻土置换,简单来说就是把深层的土壤翻到上面来,置换掉表层的土壤。由于农产品的耕作层深度通常在0-30厘米,因此只要超过这个深度,就不会因翻转而污染农作物。这种方法是日本和中国台湾最普遍采用的,修复所需时间最短,但成本也最高,加上租用耕地的费用约2万元/亩。

另一种方法是钝化改良+微生物降解+低积累作物种植,通过降低重金属的活性,抑制污染物进入农作物根系,达到修复的效果。最后一种方法是植物修复+农艺调控。通过种植黑麦草等作物,采取提取去除的技术方法进行修复。这两种方法成本较低,约7000元/亩-10000元/亩。

2018年底,“小店区污灌区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研究团队还在试验过程中得出宝贵经验,“翻土置换”和“钝化改良+微生物降解+低积累作物种植”技术在示范区具有更好的应用价值和推广前景。

法律条例为土壤污染治理保驾护航

处理好土壤污染特别是工厂长期生产遗留下来的土壤污染问题,需要的不只是技术设备,还要靠政策引导等多方面协同发力。

我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出台了《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省继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之后,又一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农用地等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条例》明确提出,要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预防,从源头预防土壤污染。并分别从重金属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固废堆场、土地复垦等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预防和保护措施。《条例》的制定,使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今年以来,各市也纷纷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完成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排查工作等,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发力,让“看不见的污染”得到治理修复,全面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记者程国媛)

 

(责编:桑莉媛、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