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堯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年09月30日07:55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9月30日電(趙芳)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運城市紀委監委對運城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堯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堯林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紀法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借春節、中秋之機,多次違規收受下屬人員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提拔、調整中,收受下屬人員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對單位重點項目工作不重視、不安排、不督促,導致工作未按規定落實到位,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違反規定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競拍、干部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企業經營者和下屬人員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李堯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本應嚴格執行黨紀黨規,但其理想信念喪失,紀律底線失守,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運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運城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紀委、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堯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李堯林簡歷:

李堯林,男,漢族,1964年7月生,運城市鹽湖區人,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年7月至1988年9月,在陝西漢中012基地職工工學院任教;

1988年9月至1998年11月,運城行署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物資協作科科員、副科長;

1998年11月至2002年3月,運城行署(市)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物資協作科科長;

2002年3月至2006年6月,新絳縣副縣長;

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聞喜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6年9月至2011年4月,聞喜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年4月至2016年7月,萬榮縣委書記;

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待安排;

2016年8月至2019年1月,運城市農業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9年1月,運城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責編:趙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