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縣委原書記張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20年10月21日13:08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10月21日電(張婷婷)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忻州市五寨縣委原書記張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忻州市五寨縣委原書記張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超標准配備、使用辦公用房,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協調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忻州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五寨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春簡歷

張春,男,漢族,1960年8月生,山西河曲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6年6月后,歷任靜樂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五台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五台山風景區區長;2011年5月,任五寨縣委書記。2020年6月,被免職。

(責編:張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