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冠病毒核酸城市检测基地(公共检测实验室)通过评审验收

2021年02月08日07:18  来源:山西日报
 

记者2月7日从省卫健委获悉:省临床检验中心已完成全省新冠病毒核酸城市检测基地(公共检测实验室)评审验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要求,按照省卫健委统一安排,省临床检验中心从2020年12月29日起,开始对全省拟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17个城市检测基地和10个公共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评审验收。

省临床检验中心按照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所需条件,组织专家研究制订了《山西省新冠核酸城市检测基地(公共检测实验室)评审验收标准》,省级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技术审核、检查实验室设备设施运行匹配情况等方式,对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承接大批量标本所必需关注的标本接收分拣储存、信息录入、实验室设备与人员匹配程度、耗材试剂储备、医疗废物处置等区域功能和系统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验收,并提出了通过开展全流程演练,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补齐区域功能短板,尽快提升大规模检测能力的指导性建议。

据了解,此次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技术审核是筑牢疫情防控线的重要举措。在满足疫情处置需要的基础上,为医疗机构内及其他“应检尽检”人群和“愿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保障。通过评审验收,省市两级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对照问题积极整改完善,优化工作流程,能够满足单日最大检测能力城市检测基地达到3万份、公共检测实验室达到1万份的总体要求。(记者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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