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3月23日电(张婷婷)3月23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情况。2019年至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66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09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监督757件。
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
2019年以来,山西省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精准监督办案为中心,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牛鼻子”,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扎实开展裁判结果类案件的监督。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重心,监督数量与质量齐抓,精准度与权威性并重,严守审批程序,优化办案流程,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持做到精准监督,准确把握抗诉标准,严格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依法主动与法院沟通,加强对生效裁判的法律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09件,提出抗诉14件。
强化对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积极履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职能,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加大对诉讼过程中违法情形的调查纠正力度,督促人民法院规范司法。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58件,提出检察建议238件,采纳232件。
积极开展裁判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全省行政检察部门不断加大对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将单纯对执行行为的监督扩大到对执行全过程监督,有效促进了行政裁判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同时,坚持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新的增长点,与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的重要突破口,主动依职权启动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99件,提出检察建议429件,采纳407件。
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程序空转”问题的关切,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71件,化解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发挥检察长“头雁效应”,全省各级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36件,占50.2%。高检院挂牌督办2件和省院挂牌督办11件全部成功化解和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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