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出台15条系列新政招才引智

2021年06月02日16:22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每年设立1000万元人才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科研、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新项目新产业开发等。”

5月26日,灵石县出台《建设人才强县若干举措》(试行),以15条人才新政,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健全人才发展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助力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举措》指出,要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的引才方式;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由各单位提出人选建议,报县委人才办批准,经深改会议研究后,择优录取。每年列出专门人才引进计划,优先用于教育、医疗等专业领域。

鼓励引导灵石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创新,支持人才、项目、资金回流,各承接部门在企业登记、税收、土地、贷款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视情况予以资金奖补。实施“人才兴学计划”,在中小学开展校园自主招聘试点,招聘院校范围为省内外所有一类本科院校,部分急缺岗位,可优先从省内行业重点本科院校招聘。

健全人才发展激励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和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6年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安家费。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月3000元、1500元的标准享受连续3年的生活补贴。对现有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贴。

对成功引进且在灵石工作的优秀人才,县财政按照如下标准资助:国内外院士等层次的顶尖人才给予不少于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层次的领军人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山西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层次的高端人才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市“551计划”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在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收集灵石籍在校大学生和已毕业大学生信息资料,补充完善灵石籍大学生人才库。建立多渠道沟通联系方式,通过跟踪服务、推送就业岗位,宣传家乡发展和人才政策等多种联系联谊活动,增强其回乡就业创业积极性,实现在外学子“人才回归、智力回归、感情回归”。

此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该县对口部门协调安置,其他类型的由相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随迁配偶工作暂未落实的,由县财政在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和代缴社会保险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可在县内自由选择中小学校就读。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享受医疗保健和每年1次健康体检,并开通优先就医绿色通道。(原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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