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邵有田被“雙開”

2020年09月29日09:38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9月29日電(張婷婷)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邵有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臨汾市紀委監委對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邵有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邵有田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為女兒操辦婚宴;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經商辦企業、收受下屬禮品禮金;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私自會見案件當事人;違反法律法規,機動車長期不懸挂號牌上路行駛;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在案件訴訟、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法處理公務,情節特別嚴重;在審判活動中,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場所;違規經商辦企業過程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生產作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邵有田嚴重背離黨的宗旨使命,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詐騙罪,且在黨的十八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臨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邵有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邵有田簡歷

邵有田,男,漢族,1961年12月生,山西曲沃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年8月至1983年2月,永和縣一中教導處干事;

1983年2月至1987年8月,曲沃縣人民法院法警;

1987年8月至1993年2月,曲沃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1993年2月至1993年12月,曲沃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1993年12月至1997年3月,曲沃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正科級審判員;

1997年3月至1998年9月,臨汾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經濟一庭庭長;

1998年9月至2001年3月,臨汾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經濟一庭庭長;

2001年3月至2001年5月,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1年5月至2002年9月,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經濟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2年9月至2007年4月,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7年4月,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處級審判員。

(責編:張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