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山西公布7起涉黑案审理情况

2020年11月23日15:51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11月23日电(张婷婷)11月2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该省由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审理情况。据悉,山西省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起涉黑案件均已一审审结,其中3起涉黑案件已经二审审结生效。7起涉黑案件具体为:

运城侯氏兄弟涉黑案——大肆盗掘文物,“警伞”掩护参与

侯金亮、侯金发、侯金海系同母异父兄弟。侯金发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就伙同他人实施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犯罪活动,1995年被运城市公安局(原运城地区公安处)列为重大涉嫌文物犯罪逃犯。侯金海、侯金亮二人均在80年代就分别因犯抢劫罪、强奸罪、流氓罪、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之后,兄弟三人相互勾结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该三人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侯氏三兄弟的组织、指挥下,利用当地个别公安人员的保护,该组织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88起,其中盗掘古墓葬35起,形成了探、盗、销一条龙的稳定的盗掘古墓葬犯罪集团,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导致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葬损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2月10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等9名被告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侯金发、侯金海、张成俊、李金玉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抽逃出资罪、倒卖文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保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侯金亮、王红贵、景春凯、侯金江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抽逃出资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二年、十年、八年,及相应的财产刑、资格刑。

吕梁陈鸿志涉黑案——暴力掠夺资源,欺压残害群众

自2005年以来,陈鸿志等人以其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达七十余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116起。为阻止他人举报、上访,陈鸿志授意组织成员对多名上访人员非法拘禁并殴打、折磨。为霸占煤矿,陈鸿志以修路为名围困某煤矿三个月,使该矿股东被迫将煤矿转让给陈鸿志。为解决存煤转让纠纷,陈鸿志指挥组织成员殴打他人,致1人死亡、3人轻伤、1人轻微伤,事后陈鸿志及部分组织成员没有受到刑事追究,使得该犯罪组织的非法影响在柳林县进一步扩大,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柳林县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11月5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鸿志等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高海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运强、王明亮、高建彬、李全宏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6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零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4名被告人因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裁定终止审理。

被告单位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孟门运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共40.4亿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聚敛的约80亿元财物及其收益,依法追缴、没收。

太原任爱军涉黑案——围猎腐蚀官员,组织死灰复燃

任爱军在1994年就因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6年减刑出狱后,纠集多人形成犯罪组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于2002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在服刑期间,指使他人通过贿买等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多次为其违法减刑,致使任爱军于2013年6月被释放。出狱后任爱军利用其服刑之前在社会上形成的恶名,以亲友、狱友等为纽带,迅速建立了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任爱军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力,通过强迫交易使他人借给其2673万元,还向他人借用大量房产和十余辆高档汽车,长期不还;以其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参与经营铁矿等项目,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公共场所聚众滋事,插手民间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随意殴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多人,欺压、残害群众,在太原市形成重大影响。

2019年12月3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任爱军等24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任爱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与先前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责编:张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