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晋能控股集团和华阳新材料集团严肃追责

2021年04月15日15:49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4月15日电(麻潞)4月14日,山西省安委办发布通报,对晋能控股集团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有限公司(简称“世纪金鑫煤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华阳新材料集团石港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石港煤业”)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相关责任者,依法严肃处理。

3月9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两会”安全督导检查组在对世纪金鑫煤业突查时,发现该矿在整合停产改造期间,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存在责令停产而拒不执行、擅自从事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太原煤监分局于3月10日联合古交市人民政府及古交市应急局、公安局成立调查组,对世纪金鑫煤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比照事故调查处理。

1.对世纪金鑫煤业给予警告,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责令世纪金鑫煤业停产整顿,继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世纪金鑫煤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2128.38万元。

2.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国彪给予记过处分;责令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世纪金鑫煤业包矿领导孙世昌就地辞职,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陈宝红给予撤职处分。

3.对世纪金鑫煤业矿长马明维给予撤职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世纪金鑫煤业原矿长闫春亮给予撤职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世纪金鑫煤业原矿长徐勇给予撤职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并对其安全生产考核记27分;对世纪金鑫煤业矿长助理文太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4.对世纪金鑫煤业驻矿安全技术特派员叶巨明、郝永发及五人小组成员郝文斌给予开除处分;对古交市应急局安监站站长解峻、五人小组组长周永光给予撤职处分;对安全监管专员殷学亮、张晋给予撤职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今后不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对古交市应急局分管煤矿安全副局长给予警告处分。

5.责成晋能控股集团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古交市应急局局长向古交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相关责任人的党纪处分情况待调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3月25日,石港煤业井下15210进风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依据《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规定,对石港煤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责令石港煤业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晋中市应急局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

2.对石港煤业矿长王志军安全生产考核记12分。

3.责令石港煤业上一级公司(华阳股份公司)总经理武学刚就地辞职;对该矿通风区长兼矿长助理、分管防突副矿长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该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华阳股份公司通风部分管防突副部长等4人给予免职处理。

4.责令石港煤业必须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验收达标后才能批准恢复生产。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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