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進行時】“1+X”轉型綜改立法為高質量發展護航

2020年11月18日07:02  來源:山西日報
 

今年5月,我省出台全國首部以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為內容的條例。這部歷時一年多起草審議的法規,將我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工作正式帶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標志著我省“1+ X”轉型綜改立法的“綱”已經確立。

資源型地區經濟轉型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為山西指明的金光大道。我省全面推進改革創新、轉型發展,改革實踐如火如荼。然而,轉型綜改中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一些體制機制障礙,迫切需要立法破解和回應。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擔當、主動作為,將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堅持立法服務先行先試,結合編制五年立法規劃,部署了“1+X”轉型綜改法規體系,“1”就是以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為統領,“X”就是圍繞“優化環境、激發活力”和“促進創新、轉換動能”思路,系統制定若干改革領域配套法規,全方位促進高質量轉型發展。

今年7月1日,《山西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正式施行,從科技創新、產業創新、人才支撐、環境優化和體系建設等方面,為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解決方案和法制保障。特別是在聚焦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協同發展方面,強化激勵,加強體系建設,用操作性強的條款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消除科技人員、企業家、創業者創新路上的各種阻礙,對鼓勵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加強人才支撐、優化創新環境、建設創新體系等作出精准有效的規定,打通了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通道。

圍繞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這個“綱”,省人大常委會還出台了一系列主題鮮明的法規,構建起立法推動改革的“四梁八柱”。從2017年對綜改示范區的授權決定,到2018年對全省開發區的擴權決定,再到2019年開發區條例的制定出台,把“法律紅利”惠及全省開發區,有力地促進了開發區改革創新和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2019年,制定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規定,固化改革舉措,建立“容錯”機制,打包修改與該規定不適應的4件法規,為深化改革拔釘清障。制定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機關運行保障條例,修訂行政執法條例,以立法優化環境、激發活力,推動“放管服效”改革往深裡走。

今年,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優化審批流程,更大力度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破堵點、解難題﹔審議通過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為大數據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活力﹔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推動優秀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為新產品、培育成新業態﹔出台標准化條例,促進科學進步和技術創新……此外,一批著眼破解山西結構性、體制性、素質性問題的法規正在審議或立項過程中。

截至目前,山西轉型綜改立法涉及法規項目共28件,已通過16件,其中省人民代表大會通過2件,正在審議的4件,正在調研的8件。(記者 楊文)

(責編:喬慧、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