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對民辦中小學實行記分管理

2020年11月19日07:17  來源:山西日報
 

為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校辦學行為,太原市教育局印發《民辦中小學校記分管理辦法(試行)》,2020年11月15日起開始實施。

太原市現有民辦中小學校80余所,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太原市對民辦中小學校及其舉辦者、校長的違規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記分結果會作為民辦學校主管機關年檢的重要依據,並納入學校等級評審、質量考核體系和信用管理,同時向社會公布。

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記分總值為學校法人、舉辦者及校長違規行為記分之和。民辦中小學設立分校區的,以學校為單位進行記分管理。根據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的情節輕重,單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分、2分、3分、4分、6分、12分六個檔次。在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記分標准裡可以看到,涉及舉辦者的違規行為情形共11種,涉及學校法人的違規行為情形共37種,涉及校長的違規行為情形共22種。70種違規行為有章可循,記分分值越高,面臨的處理也將越重。(本報記者)

(責編:喬慧、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