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

太原市向醫療衛生機構發出疫情防控“十必須”“十嚴禁”

2021年01月13日07:54  來源:山西日報
 

太原市衛健委於1月11日下午通過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到“十必須”“十嚴禁”。

“十必須”

1.必須執行預檢分診制度﹔2.必須落實首診負責制、首報負責制﹔3.必須做好就診人員及陪同人員的信息登記﹔4.必須做好發熱患者閉環管理工作﹔5.必須落實發熱患者報告制度﹔6.必須規范清潔消毒工作﹔7.必須嚴格醫療廢物管理﹔8.必須嚴格隔離區域設置﹔9.必須嚴格醫務人員防護措施﹔10.必須向轄區居民科學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十嚴禁”

1.嚴禁未佩戴或不正確佩戴口罩進入醫療衛生機構﹔2.嚴禁未測量體溫進入醫療衛生機構﹔3.嚴禁未查驗健康碼、行程碼進入醫療衛生機構﹔4.嚴禁不詢問流行病學史進入醫療衛生機構﹔5.嚴禁醫務人員未經培訓上崗執業﹔6.嚴禁虛報、瞞報、漏報、謊報發熱患者信息﹔7.嚴禁未設置發熱診室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留診發熱患者﹔8.嚴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流失發熱患者﹔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發熱診室﹔10.嚴禁違反醫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規定。(記者曹秀娟)

(責編:張婷婷、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