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塵封十年 檢察官揭開1500萬元虛假訴訟面紗

2021年04月14日15:09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4月14日電(張婷婷)為逃避債務,公司實際控制人自導自演借款大戲,提起虛假訴訟,騙取法院調解書……今日,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經過兩年的努力,由省人民檢察院挂牌督辦,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和雲岡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查辦的2起涉案金額1500余萬元的虛假訴訟案,於2020年12月30日獲再審改判,讓塵封十年的虛假訴訟案真相大白。

2003年8月,某實業公司出資新建玻璃生產車間,由河北定州某建筑公司承建。2004年7月工程竣工,經結算該實業公司共欠工程款561萬元。2009年3月,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某實業公司歸還定州某公司工程款及利息688余萬元。2009年12月16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2010年2月9日、2月26日,張某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向大同市原礦區人民法院分別起訴某實業公司,稱從2007年7開始,該實業公司因資金短缺、周轉困難,分別向其借款495萬元、480萬元,並口頭約定利息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要求該實業公司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並申請訴前保全。法院作出了凍結、查封的財產保全裁定。

法院受理后,以調解方式結案,於2010年4月20日作出2份民事調解書,確認某實業公司歸還張某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共計1500余萬元。

之后張某申請合並執行,在后續的一系列執行過程中,最終張某將某實業公司名下僅有的兩宗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獲取了2000萬元貸款,用於抵償張某個人債務及遲延履行金570萬元等其他費用,導致某實業公司拖欠定州某公司工程款無財產可供執行。

2019年,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檢察院接到河北省定州某建筑公司大同項目部負責人馮某舉報,反映上述兩起調解案件系虛假訴訟。

經過近一年的調查取証,承辦檢察官共計調取法院案卷20余冊,五大銀行10家分行26個賬戶流水憑証,5家公司工商信息、企業檔案及納稅信息,詢問相關証人15余人,確認該兩起案件為虛假訴訟。

2020年11月30日,該兩起案件合並開庭審理。庭審中,抗訴機關對取得的20多組証據一一進行舉証,在大量的事實和証據材料面前,原案件雙方當事人對檢察機關所取得的証據均予以認可,6名証人出庭作証,合議庭組成人員對檢察機關詳細的舉証提綱、充分的証據材料、嚴謹的証據鏈條給予充分認可。

2020年12月30日,雲州區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以原告張某對自己所主張的借貸關系,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証據加以証明為由,撤銷了2份虛假訴訟調解書,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

后張某上訴至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其未在規定期限內預交上訴費,2021年3月23日,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至此,該案塵埃落定,虛假借款的面紗落地。

(責編:張婷婷、張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