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支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省委“三農”重要政策文件解讀(下)

2021年04月22日06:43  來源:山西日報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錢、地、人等多方面的支持。我省財政、金融、土地等相關部門,先后出台具體政策措施,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全面護航鄉村振興。

把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繼續把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省財政廳副廳長安曉飛表示,要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著力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強力支撐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主要採取4個方面12項舉措。

首先,進一步完善財政支持鄉村振興政策體系。今年擬制定出台《建立完善鄉村振興財政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過渡期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財政支持農業高質量高速度發展政策》《財政支持晉中國家農高區(山西農谷)發展意見》五項支持政策,全方位建立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長效機制。

其次,進一步健全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保障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公共預算優先保障農業農村支出,2021年全省農林水支出預算安排535.9億元,比上年增加4.4億元,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4個百分點。省級財政每年專項安排鄉村振興戰略資金不低於20億元﹔不斷拓寬財政支持“三農”資金來源,加大對農業農村領域的政府債券資金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集中支持省級重點項目﹔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投入比例,2021年起,省市縣各級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的年均增幅要達到6%以上,當年新增加39億元﹔通過農業信貸擔保、扶貧周轉金、貸款貼息、政策性保險等方式,有序、高效引導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支持鄉村振興。深入開展農業農村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進鄉村振興領域PPP項目。省財政積極探索“PPP+一事一議”美麗鄉村試點建設籌資機制,計劃籌資100億元,用於建設美麗鄉村。

第三,有效銜接財政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成果政策。在過渡期內保持“兩個不變”,即財政支持政策舉措不變和財政投入資金總量不變。財政支持政策舉措不變包括過渡期內脫貧縣涉農資金整合政策不變﹔省級財政相關轉移支付傾斜支持脫貧地區政策不變﹔特色農產品產業支撐項目貸款貼息政策不變﹔政府採購引導支持脫貧地區產業發展、採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政策不變。財政投入資金總量不變,即銜接資金預算安排規模保持不變,繼續按照2020年標准安排,重點支持產業發展。

第四,全面實施預算資金績效管理。項目實施中建立健全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項目實施后發揮績效評價“指揮棒”作用,對績效評價結果一般的資金督促改進,對低效無效的資金調減或取消預算安排,通過建立“花錢必問效”機制,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創新金融產品服務模式更好服務“三農”

金融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十四五”期間,我省金融機構如何創新金融產品、服務模式,更好地服務“三農”?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張永勝表示,省委關於“三農”的這3個重要政策文件提出創優涉農金融環境、創新涉農金融服務、加大涉農金融支持等政策要求,為全省“三農”事業實現高質量高速度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金融政策支撐。金融要從兩個方面發力:

首先,優化區域金融供給,加大涉農信貸投入。一要用足用好國家金融支持政策。貫徹國家關於再貸款貨幣政策工具的安排部署,做好支農、支小、扶貧再貸款爭取工作。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鼓勵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三農”信貸投放力度。二要充分調動全省金融機構積極性。通過加強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實施金融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成效評價、信貸風險補償等手段,推動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加大對縣域地區信貸投入,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為鄉村振興提供中長期信貸服務。三要推動金融機構同向發力。充分發揮農業信貸融資擔保作用,進一步增大農業信貸擔保規模,引導帶動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更好地滿足農業農村發展資金需求。

其次,優化金融生態,提升金融服務質效。補齊要素短板、完善政策體系、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鄉村振興。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支持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鄉村振興。鼓勵市縣構建域內共享的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實施資本市場縣域工程,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農業龍頭企業股改上市步伐,借助資本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制定出台過渡期內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有關政策。持續開展特色農業保險和防止返貧致貧保險。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產業發展帶動脫貧戶增收致富的挂鉤機制。拓寬抵質押物范圍,深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自然資源產權等抵押融資。開展大型農機具、溫室大棚、養殖圈舍、生物活體抵押貸款試點。依法合規開展農產品倉單、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擴大主糧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險試點范圍,積極推進產糧大縣農業大災保險試點開展,探索發展農業價格保險、收入保險、氣象指數保險等新型險種。

確保設施農業鄉村產業發展等方面用地需求

“十四五”期間,我省如何完善農業農村用地保障機制,確保設施農業、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等方面的合理用地需求?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武耀文表示,今年2月份,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當前建設用地報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積極支持鄉村振興,各地可在預支計劃指標中,安排10%的比例用於農民合理建房、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及農村產業發展用地,要求各地積極主動服務,及時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下一步,將積極創新管理模式,不斷完善政策機制,全力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需求。將在5個方面採取積極的政策舉措:

一是加強用地計劃支持。“十四五”期間,將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向脫貧縣傾斜。將原國家級貧困縣計劃指標單列﹔農民住房用地計劃單列﹔原省級貧困縣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產業項目的用地計劃指標優先安排。

二是有效盤活存量用地。支持以縣為單位、以鄉鎮和村為單元,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騰挪空間重點用於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和鄉村振興。

三是支持脫貧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節余指標易地交易。將易地交易產生的增減挂鉤節余指標,優先納入省土地指標交易平台進行交易,為脫貧縣鄉村振興提供資金支持和保障。同時,適當提高增減挂鉤節余指標預支比例,由原來的50%提高到70%﹔優化使用易地交易增減挂鉤節余指標建新區的規劃修編和用地報批流程,進一步拓展增減挂鉤指標使用空間。

四是持續優化審批流程。在村庄建設邊界外,具備必要的基礎設施條件、使用規劃預留建設用地指標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在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不破壞歷史風貌和影響自然環境安全的前提下,可暫不做規劃調整,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時,可不辦理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除依法應當以招標、拍賣、挂牌等方式公開出讓的土地外,可將建設用地批准和規劃許可手續合並辦理,核發規劃許可証書,並及時辦理不動產登記。

五是保障設施農業發展。支持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農業發展規劃、村庄規劃前提下,按規定要求優先使用。鼓勵設施農業使用未利用地,不佔或少佔耕地,避讓永久基本農田。在積極支持、優先指標、政策傾斜的同時,嚴禁擴大設施農業用地范圍,嚴禁以設施農業名義搞“大棚房”建設和變相搞非農建設。(記者王秀娟)

(責編:雷昊、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