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檢察機關依法對郭國慶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2021年06月02日15:40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6月2日電(張婷婷)今日,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晉城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郭國慶(正處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晉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向沁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國慶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沁水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郭國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採取侵吞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編:張婷婷、張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