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統、經辦服務等七方面統一

山西省企業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收統支

2020年01月09日06:38  來源:山西日報
 

記者1月6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已將核定后的全省養老保險待遇發放基金統一下撥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用於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標志著養老保險省級統收統支工作正式啟動入軌運行。

按照省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要求,從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基金缺口責任分擔機制、集中信息系統、經辦管理服務、考核獎懲機制等方面實行全省統一。

在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方面,要求從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征收機構征收的養老保險費統一上解至省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需支付的養老保險待遇支出,由省財政按月下撥省社保局,分級下撥至各市、縣(市、區)經辦機構用於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在統一政策方面,進一步明確規范了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人員的參保范圍,統一了繳費比例和基數。從2020年1月1日起,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為8%﹔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為20%。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目前,全省統一集中的信息系統建設基本完成,調試工作正在進行中。不久,全省養老保險可實時進行聯網經辦,異地通辦,實現人社、財政、稅務等部門互聯互通。(記者 高建華)

(責編:喬慧、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