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五項措施支持文旅企業共渡難關

2020年02月12日07:20  來源:山西日報
 

根據《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以及文化和旅游部《關於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証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2月11日,省文化和旅游廳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出台五項措施支持文旅企業共渡難關,其主要為:

及時發放獎勵資金,對符合《“引客入晉”旅行社獎勵辦法(試行)》《新評定的國家5A、4A級旅游景區獎勵辦法(試行)》《優秀導游獎勵辦法(試行)》等獎勵條件的文化旅游企業,盡快完成獎勵撥付。

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証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証金,標准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

強化政策措施落實,做好《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的落實,切實擴大政策的知曉度和影響力,積極與相關部門配合,協助文旅企業享受省、市各項支持政策,做好政策銜接、証明出具、受損評估等工作。

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對文旅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需要出具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証明的,按照屬地化原則,相關部門要積極幫助企業辦理。對因景區關閉、文藝演出取消等造成的游客退團退費、行程調整等投訴舉報,要妥善處置。積極協調有關機構,對文旅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的網絡、用水、用電、用氣費用予以減免。

增強企業復蘇能力。引導我省文旅企業做好復工復產的各項准備工作,加強消費趨勢分析研判,增強疫情后復蘇能力。文旅項目單位要積極開展項目前期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開復工准備工作﹔對承建政府投資的,受疫情影響存在臨時性困難的,項目建設手續齊備、具備開工和施工條件的,各市要積極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建設計劃提前支付企業工程賬款,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困難問題。景區和酒店等重點企業要鞏固之前服務質量提升的效果,借此時機更新產品業態,提升服務質量。(記者王少斐)

(責編:喬慧、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