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級人才政策清單·人才管理

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

2020年05月07日11:55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可申請設置特設崗位:(1)承擔國家或我省重大研究課題或項目等,本單位現有工作人員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確需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的﹔(2)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引進的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 ”獲得者、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三晉學者”特聘教授(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國內外知名經濟學家、文化藝術體育等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專家和自然科學領域專家等急需的高層次人才﹔(3)為促進創新創業、產學研融合,需階段性特聘科技研發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4)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設置特設崗位的。

——摘自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西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8]34號) 

(責編:趙芳、常慧忠)